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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举报!文山州开展停车扫码消费场景个人信息保护专项治理行动
发布时间:2025-04-15 12:17:35
关于停车扫码消费场景个人信息保护投诉举报的公告
为规范全州停车扫码消费场景中个人信息收集、使用等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网络数据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即日起在全州范围内开展停车扫码消费场景个人信息保护专项治理行动。现将有关投诉举报事项公告如下:
一、整治内容
(一)消费者扫码后,强制要求消费者注册或关注公众号,否则不能使用扫码消费功能。
(二)消费者第一次使用扫码服务,扫描二维码后跳转到小程序页面,但小程序并没有通过弹窗等显著方式向消费者告知隐私政策(即经营者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的规则)。
(三)小程序虽然通过弹窗等方式向消费者告知隐私政策,但只有同意的选项,没有拒绝或不同意的选项;若选择拒绝或不同意选项后,就不能正常使用该服务。
(四)消费者在扫码过程中,小程序要求或诱导消费者填写与提供的服务无关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生日、性别、手机号码:家庭住址、身份证号、银行账号等),且无明显提示为非必填项。
(五)消费者扫码后,小程序出现“微信一键登录”获取昵称和头像、“微信手机号一键登录”获取手机号等弹窗提示,或者支付时要求消费者提供手机号,消费者如果拒绝以上授权就无法完成支付。
(六)消费者扫码后,小程序申请获取精准位置信息,消费者拒绝后,仍频繁弹窗申请位置信息。
(七)消费者扫码后,小程序以优化服务体验、提供会员折扣等名义诱导消费者授权精准位置信息或手机号等个人信息,或者诱导消费者关注经营者公众号,消费者拒绝后,页面仍反复出现弹窗申请,影响消费者正常使用。
二、投诉举报渠道
举报电话:0876-3990761
举报邮箱:3539962251@qq.com
欢迎社会各界积极提供线索,举报时请尽量注明涉事主体、时间、地点及具体问题,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举报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并对证据材料的真实性负法律责任。
文山州委网信办
2025年4月15日
(编辑:董飞 美编:冯鹤二审:关韦伟 终审:徐昌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