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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纠治文山在行动|酒驾醉驾如何罚①
发布时间:2025-05-07 22:07:46
为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云南省自今年5月起集中纠治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违规饮酒问题,严查酒驾醉驾等违纪违法行为。酒驾醉驾不仅危害公共安全,更触碰党纪国法红线,必须坚决抵制、警钟长鸣!即日起,“文山发布”开设《集中纠治文山在行动》专栏,通过“以案说法”“法规解读”“互动问答”等形式,警醒广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严守纪律规矩,莫让酒杯变“酒悲”;筑牢安全防线,共建文明新风尚!
酒后驾驶一旦发生交通事故,不仅会给自身及他人带来难以预料的伤害,更难逃法律的严惩,罚款、扣分、暂扣机动车驾驶证,严重的还会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甚至面临刑事处罚。今天一起了解酒醉驾的那些事!



4、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2、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3、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二)刑事处罚
通常说的刑事处罚或者追究刑事法律责任,是指“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已涉嫌构成“危险驾驶罪”,案件由公安机关侦查完毕后,依法移送检察院审查,检察院审查后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由人民法院最终对当事人是否有罪进行定罪量刑的审判。
达到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标准的,根据是否具备从轻或者从重情节,面临不同的法律后果:
1、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根据《两高两部关于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规定,对于不具备该“意见”第十条规定的从重情形(详见下文需追究刑事责任情形),且具备该“意见”第十二条规定的以下从轻情形的,可以认定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予追究刑事法律责任:
(1)血液酒精含量不满150毫克/100毫升的;
(2)出于急救伤病人员等紧急情况驾驶机动车,且不构成紧急避险的;
(3)在居民小区、停车场等场所因挪车、停车入位等短距离驾驶机动车的;
(4)由他人驾驶至居民小区、停车场等场所短距离接替驾驶停放机动车的,或者为了交由他人驾驶,自居民小区、停车场等场所短距离驶出的;
(5)其他情节显著轻微的情形。
重要提示:
(1)不予刑事处罚不等于可以不吊销驾驶证。具备上述情节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只是意味着其违法行为是以刑罚的标准来判断,相对其它犯罪情节显著轻微、社会危害不大,因此没必要定罪判刑,但并不意味这个违法行为可以不再追究行政法律责任。因此构成上述情节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仍然需要作出行政处罚。
(2)主动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取证。公安机关在侦查时会充分收集犯罪嫌疑人是否具备从轻或者从重的事实及证据,您如果具备上述情形,除了在公安机关调查时如实陈述事实外,还应当积极配合公安机关收集相关证据予以佐证,这样才有利于司法机关最终的判定。
2、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根据《两高两部关于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的意见》第十条的规定,对于涉嫌危险驾驶罪尚不构成其他犯罪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从重处理。此类案件通常由公安机关侦查完毕后,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追究刑事法律责任,十五项从重情节如下:
(1)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
(3)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汽车的;
(4)严重超员、超载、超速驾驶的;
(5)服用国家规定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后驾驶的;
(6)驾驶机动车从事客运活动且载有乘客的;
(7)驾驶机动车从事校车业务且载有师生的;
(8)在高速公路上驾驶的;
(9)驾驶重型载货汽车的;
(10)运输危险化学品、危险货物的;
(11)逃避、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的;
(12)实施威胁、打击报复、引诱、贿买证人、鉴定人等人员或者毁灭、伪造证据等妨害司法行为的;
(13)二年内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查获或者受过行政处罚的;
(14)五年内曾因危险驾驶行为被判决有罪或者作相对不起诉的;
(15)其他需要从重处理的情形。
3、如果追究刑事责任,会面临什么样刑罚?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规定,构成危险驾驶罪的,可以判处1-6个月拘役,并处罚金。但具体的刑罚会因具体案件的情况不同,由人民法院作出不同的判决。以下收集了部分判例,供大家参考。
缓刑判例
实刑判决


一般案件公安机关都会优先采取取保候审刑措施,即只要犯罪嫌疑人积极配合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调查,提供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的方式担保,遵守取保候审相关规定,随叫随到、配合调查,就可以在遵守规定的前提下正常的工作、生活。但具有以下特殊情况的例外:
1、会被行政拘留关进拘留所的案件。主要是涉及醉驾之外还有其它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或者从重情节。比如二次饮酒驾车、未取得驾驶证驾驶动车、驾驶营运机动车等。
2、会被关进看守所的案件。一是针对拒不执行取保候审规定、拒不到案配合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调查的当事人或者有其它极其恶劣的情节,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均有权提起或者决定对当事人实施逮捕,逮捕后送看守所羁押。二是人民法院对案件作出有罪判决,判处实刑的,需送看守所执行刑罚。如果判处的是缓刑,则不需要入看守所执行刑罚。
(来源:昆明交警)
(编辑:陶晶晶 美编:张振飞 二审:郑泽娅 终审:徐昌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