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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一典|家庭生活中常见的权利侵害
发布时间:2025-05-21 16:30:51
起诉离婚,孩子应当由哪一方抚养?
子女抚养费如何负担?
父母欠下的债,是否应当“父债子还”?
如果你也对这些问题感到疑惑
一起往下看“律师说法”
生活中常见的权利侵害问题
1、起诉离婚,孩子应当由哪一方抚养?
2、婚内一方出轨,离婚时可以要求赔偿吗?
3、夫妻离婚,子女抚养费如何负担?
4、父母欠下的债,是否应当“父债子还”?
5、被继承人死亡后,其财产按什么原则继承?
01
起诉离婚,孩子应当由哪一方抚养?
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不因离婚而消除,子女无论由哪一方抚养,仍然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84条的规定,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02
婚内一方出轨,离婚时可以要求赔偿吗?
基于公平原则以及保护弱者理念,《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84、1091条的规定,一方婚内出轨,无过错方可以要求多分夫妻共同财产,若对方有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等重大过错行为,还可以请求损害赔偿。
03
夫妻离婚,子女抚养费如何负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85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另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42、49条规定,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其中,“抚养费”,包括了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04
父母欠下的债,是否应当“父债子还”?
法律上并不存在“父债子偿”的强制性规定,而是赋予子女们一定的选择权。具体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161条规定,如果父母留有遗产,且子女作为继承人选择继承的,子女就要履行偿还父母所欠债务的义务,偿债的范围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如果子女选择放弃继承遗产,则不需要清偿父母所欠债务。
05
被继承人死亡后,其财产按什么原则继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123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也就是说,对于继承原则,首先考虑按照遗赠扶养协议去继承,其次是遗嘱、遗赠,最后才是法定继承。
(来源:三亚司法)
(美编:冯明兰 二审:侯佑琴 终审:徐昌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