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顶部

中共文山州委 文山州人民政府主管 中共文山州委宣传部主办

文山州融媒体中心承办

投稿邮箱:wsrbxww@163.com


激发自治活力 培育治理主人翁 云南文山州村级共建理事会激活乡村治理新局面

发布时间:2025-05-22 19:48:15  

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要积极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充分激发全体人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在深入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的时代背景下,有效激发群众自治活力,培育其主人翁意识,是破解“干部干、群众看”难题,实现基层善治的关键所在。云南省文山州在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落实云南省委社会工作部实施的“民生小实事”激发群众自治活力专项行动中,创新推广以“村级共建理事会”为载体的乡村治理新机制,显著提升了农村人居环境治理的效率,为我们展现了一个边疆欠发达地区如何唤醒和培育村民自治主体性,进而推动乡村治理现代化的生动实践案例。

一、明晰时代方位,深刻认识激发群众自治活力的重要性

当前,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在基层治理领域,表现为部分群众参与公共事务的意愿不强、主体意识不彰,影响了治理效能的提升和治理成果的共享。习近平总书记的系列重要论述,为我们指明了方向:要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实现政府治理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文山州的实践,正是对这一根本遵循的深刻践行。通过构建权责清晰、运行高效的共建理事会,将治理单元下沉,将治理权力真正赋予群众,使群众从“旁观者”转变为“当事人”“主人翁”,这是新时代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是夯实党在基层执政根基的战略举措。

二、把握核心关键,以“共建理事会”撬动基层治理模式深层变革

文山州“村级共建理事会”并非简单的组织增设,而是一场系统性的机制重塑,其核心在于精准把握了激发群众内生动力的关键环节:

一是重塑角色定位,奠定主体意识基石。共建理事会的成员通过民主推荐产生,无论是村干部、党员、乡贤还是“土专家”“手艺人”,都在这一平台找到了发挥作用的新角色。这种身份的重塑,使村民清晰认识到“村里的事是自己的事”,从而奠定了主人翁意识的思想基础。

二是精准赋权与能力激活,提升参与意愿与能力。理事会被赋予参与村庄规划、组织项目实施、协调资源、监督质量等实际权力,让村民的参与不再是象征性的。更重要的是,理事会广泛吸纳各有所长的村民组建专业服务组,如马关县都龙镇茅坪社区的“1+10+N”模式,不仅提升了理事会运作的专业性,而且激活了村民自身蕴藏的智慧和技能。当村民的专长在集体事务中得到尊重和认可时,其参与的自信心和积极性将极大增强。

三是搭建协商平台,强化行动自觉与集体认同。依托“云岭议事”平台,通过“一事一议”“院坝会”“火塘会”等接地气的议事形式,将民主协商贯穿于乡村建设始终。如马关县龙树脚村的规划方案历经5次村民大会修改,大讯村通过“围炉夜谈”群策群力解决难题,因户制宜协商环境治理模式,确保了决策的科学性和群众的认可度,有效凝聚了共识,强化了共同行动的意愿。

四是引导自主行动,实现从“要我干”到“我要干”的转变。意识的觉醒、意愿的激发最终要落脚到行动上。共建理事会组织村民投工投劳,“自己的家园自己建”,实现了政府投入“小资金”撬动群众“大参与”的良好局面。如西畴县新马街乡龙潭坡村仅花费20万元办成了预算200万元的人居环境整治项目,丘北县阿诺村群众主动拆除不规范用房8000余平方米,麻栗坡县猛硐瑶族乡下戈主村村民投工投劳超5000人次。这种广泛的自主行动,是主体意识转化为治理效能的生动体现。

五是强化成效反馈,巩固治理成果与主体认同。村容村貌的“蝶变跃升”是对村民参与最直接的正向反馈。同时,通过建立述职评议、表彰等制度化反馈机制,如砚山县平远镇回龙社区的共建小组年终述职和先进表彰,以及各级党委、政府的精神激励和宣传引导,极大地巩固了村民的集体效能感和自豪感,形成了“激发—行动—反馈—再激发”的良性循环。

三、正视实践挑战,在深化改革中不断提升治理韧性与效能

文山州的探索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也要清醒认识到,激发群众自治主体性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当前实践中仍面临一些挑战:一是群众主体作用发挥尚不平衡,部分村民主动性仍需进一步引导和培育;二是民主协商机制仍需深化,确保更广泛的实质性参与;三是自治行动的可持续性面临考验,如何将建设期的热情延伸到长效管护期是关键;四是内部运行与监督反馈机制仍需完善,以提升公信力和规范性。这些问题提示我们,激发自治活力的相关机制建设和能力培养绝非一蹴而就,必须持续用力、久久为功。

四、锚定发展方向,以系统思维推动基层治理现代化

为进一步巩固和深化文山州共建理事会的实践成果,推动基层治理向更深层次、更可持续的方向发展,需坚持系统思维,统筹推进:

一要健全制度规范,夯实善治之基。完善共建理事会章程、议事规则、财务管理和监督考评等制度,并与村规民约修订相结合,以制度形式明晰各方权责利,保障村民参与的真实性、过程的民主性、结果的公正性和运行的规范性,确保理事会在法治轨道上健康运行。

二要把握平衡关系,激发内生动力。坚持党的领导地位与尊重村民自治主体地位相统一,找准政府引导与群众自治的最佳结合点,不断创新赋能方式,注重培育村庄自我发展、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能力。

三要强化能力建设,实现赋权与赋能并重。通过针对性培训、实践锻炼、信息支持等方式,提升村民参与公共事务的综合能力,让村民不仅“想干”“愿干”,而且“能干”“会干”。

四是坚持“三治”融合,营造共建共治共享良好氛围。在依靠制度规范行为的同时,运用道德激励、荣誉激励等提升村民参与的价值感和荣誉感,并坚守法治底线,规范工作方法,通过优质服务和协商民主化解矛盾,凝聚治理合力。

(作者系云南省社会科学院社会学所研究员)

(来源:“学习强国”云南学习平台)

(美编:冯鹤 二审:谢思思 终审:徐昌建)

媒体· 矩阵

  • 文山日报
  • 新闻综合频道
  • 综合广播
  • 交通广播
  • 新文山
  • 文山发布网
  • 文山发布客户端
  • 文山发布微信公众号
  • 视听文山微信公众号
  • 学习强国文山州学习平台
  • 文山发布新浪微博
  • 文山发布视频号
  • 视听文山视频号
  • 视听文山头条号
  • 视听文山抖音号
  • 视听文山快手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