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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市人民法院发出“支付令”,17人讨回70万元!
发布时间:2025-06-16 10:43:08
开心入职新公司
签订了劳动合同
辛苦工作大半年
公司却一直拖欠工资
这可如何是好?
近日
文山市法院运用督促程序
快速发出“支付令”
妥善化解了三起群体性劳资纠纷
大大提高了劳动者追索劳动报酬的效率
众人齐讨薪
张某等17人入职某公司并与该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后公司以效益不好为由,未足额给付张某等17人劳务报酬,总计70万余元。
拿不到辛苦钱,张某等17人心急如焚,向劳动监察部门反映情况,希望帮助他们讨回被拖欠已久的工资。劳动监察部门组织双方调解并签订调解协议,张某等17人持调解协议书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支付令”解薪愁
经审查,张某等17位申请人的申请事实清楚、欠薪金额明晰、法律关系明确,符合签发支付令的相关法律规定,故向某公司发出支付令,责令某公司于十五日内偿付张某等17人劳动报酬,某公司对支付令未提出异议,支付令生效。
“支付令真的太方便了,不仅帮助我们快速解决讨薪难题,还节省了我们的维权成本,省去不少麻烦,感谢法院!”申请人张某等人连连感慨道。
该案中,一纸“支付令”,省去了起诉、开庭、宣判等诉讼环节,有效减少当事人的诉累,真正实现既“快”又“省”,大大提高了劳动者追索劳动报酬的效率和成本。
(来源:文山市人民法院)
(编辑:董飞 美编:冯鹤 二审:侯佑琴 终审:徐昌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