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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州一中2025年秋季学期片区招生方案出炉!

发布时间:2025-06-24 09:52:0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5)的通知》(教基厅函〔2025〕5号)以及《文山市2025年幼儿园及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等法律规定和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幼儿园招生行为,维护招生秩序,促进教育公平,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原则

1.免试就近入学原则

  文山公办义务教育学校严格实行划片招生,确保服务区内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就近入学。

2.优先招生与统筹协调原则

  公办义务教育学校优先招收符合国家、省、州、市规定的教育优待对象,以及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地址与其监护人房屋产权地址一致(以下简称“两个一致”),或其户籍、监护人房产位于学校服务区内的适龄儿童少年。若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超出招生计划,由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家长意愿统筹安排至周边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就读。

3.阳光招生原则

  全面落实义务教育阳光招生要求,严格执行“六公开”制度,即:公开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程序、入学方式和入学结果(仅公示学生姓名)。招生全过程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公平、公正、透明。

1.免试就近入学原则

文山公办义务教育学校严格实行划片招生,确保服务区内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就近入学。

2.优先招生与统筹协调原则

公办义务教育学校优先招收符合国家、省、州、市规定的教育优待对象,以及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地址与其监护人房屋产权地址一致(以下简称“两个一致”),或其户籍、监护人房产位于学校服务区内的适龄儿童少年。若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超出招生计划,由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家长意愿统筹安排至周边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就读。

3.阳光招生原则

全面落实义务教育阳光招生要求,严格执行“六公开”制度,即:公开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程序、入学方式和入学结果(仅公示学生姓名)。招生全过程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公平、公正、透明。

44.公民同招原则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与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实行同步招生,统一使用“文山市入学服务平台”进行网上报名,确保招生工作规范有序。

二、招生计划

  招收居住地在秀峰社区及秀峰商务酒店沿西华路(靠西山脚)至西华公园江山文和的适龄少年20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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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名方式及注意事项

  家长通过微信关注“文山市教育体育局”公众号,点击底部菜单栏“招生服务”进入“文山市入学服务平台”小程序。报名时请先选择“初中报名”通道,再根据学校类型选择州属公办初中,按要求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清晰的证明材料图片,完成提交后等待审核。

四、招生时间及流程(分两轮)

第一轮


  招收符合国家、省、州、市教育优待对象、“两个一致”、其户籍或监护人房屋产权单独在服务区内的适龄儿童少年。

  报名时间:6月27日9:00至6月30日17:00。

  审核验证时间:2025年7月5日8:00至7月8日17:30按批次进行审核。

  第一批次审核安排(7月5日8:00至7月6日17:30):招收服务区内符合“两个一致”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及国家、省、州、市教育优待对象。若服务区内“两个一致”报名人数超过学位数,将按适龄儿童少年户籍迁入服务区的时间先后顺序录取(政策性房屋征收户以落户或迁入征收地时间为准);未被录取者由学校于7月6日11:00前报市教育体育局统筹安排至周边有空余学位的学校。所有初审通过人员(含统筹安排人员)须于7月6日17:30前到校完成现场验证,逾期未验证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批次审核安排(7月7日8:00至7月7日17:00):招收户籍在服务区内的适龄儿童少年。若报名人数少于或等于剩余学位数,全部安排入学;若报名人数超过剩余学位数,则按适龄儿童少年户籍迁入服务区的时间先后顺序录取(政策性房屋征收户以落户或迁入征收地时间为准)。未被录取者由学校于7月7日11:00前报市教育体育局统筹安排至周边有空余学位的学校。所有初审通过人员(含统筹安排人员)须于7月7日17:30前到校完成现场验证,逾期未验证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第三批次审核安排(7月8日8:00至7月8日17:30):招收监护人房产在服务区内的适龄儿童少年。若符合条件报名人数不超过剩余学位数,则全部安排入学;若报名人数超过剩余学位数,则按监护人购房时间先后顺序录取。未被录取者由学校于7月8日11:00前报市教育体育局统筹安排至周边有空余学位的学校。所有初审通过人员(含统筹安排人员)须于7月8日17:30前到校完成现场验证,逾期未验证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第一轮审核中因不符合招生条件被驳回的,需重新登录“文山市入学服务平台”系统进行第二轮报名,逾期未报名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轮


  学位空缺的情况下招收未入学适龄儿童少年。

  报名时间:7月8日17:30至7月9日17:30。

  审核时间:7月9日17:30至7月11日17:00。录取确认截止时间为7月11日17:00,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若符合条件报名人数不超过空缺学位数时直接录取;若超过剩余学位数时采取电脑随机摇号录取(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摇号结果即时公布。摇号未中签学生,若需要市教育体育局统筹安排入学,则需要再次登录报名系统选择“统筹分配报名”进行信息填报,市教育体育局根据辖区学校学位空缺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五、所需材料(审验原件,交复印件存档)

01

户口簿

  适龄儿童少年及其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若适龄儿童少年与法定监护人不在同一户口簿上,须提供适龄儿童少年的出生证明或父母(法定监护人)结婚证等监护关系证明。

02
住房证明

  适龄儿童少年或其法定监护人的房屋产权证明按如下情形提供相应材料。

  ①已办理产权证的,提供《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也可通过“办事通”APP或云南省不动产登记微信公众号下载《不动产权证书》电子证书及查询结果告知单。若房屋产权证原件缺失且无法获取电子证书,须前往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核验手续,获取由核验人员签字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方为有效。

  ②所购房产尚未办理产权登记且实际居住的,提供购房合同及《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表》、契税发票以及3个月水电费缴纳凭证。

  ③涉及房屋征收的,提供《房屋征收回迁协议》或《安置补偿协议》。

  ④适龄儿童少年或其法定监护人在文山市城区未购房家庭,提供租房合同(协议)。

03

其他

  外来人员随迁子女(指非文山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除上述材料外,还需要准备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在文山市辖区内居住地派出所办理的《云南省居住证》或者派出所出具的暂住登记证明(孩子不是文山市户籍,但父母有一方户籍在文山市或父母在文山市城区购房的,可以不提供居住证)。

  注:所有提供材料截止时间以当轮报名结束时间为准,逾期不再受理

六、其他事项

  (一)双(多)胞胎适龄儿童少年需要同时参加同一所学校摇号时,可自愿确定1人作为代表参加摇号,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学校报名期内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摇中后招生指标对应增加(即摇中就2名及以上适龄儿童少年同时录取)。

  (二)文山市城区居民适龄儿童少年,因父母(法定监护人)无自购房,房屋产权证为祖父母(外祖父母)所有,适龄儿童少年自出生日起户籍一直与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为同一户籍,并与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在学校招生服务区内常住的,监护人双方提供无房产证明(文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开具)可按“两个一致”在所属服务区学校报名入学。

七、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

  文山市秀峰路158号。

咨询电话

  0876—2810234

  0876—2810273    

文山州第一中学

2025年6月23日


(来源:文山州第一中学)

(美编:冯蕾 二审:侯佑琴 终审:徐昌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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