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砚山:聚焦合同痛点 监督护航集体“家底”
发布时间:2025-06-26 10:15:13
“群众的钱终于回到了集体的账上,县纪委的监督帮了我们大忙!”砚山县江那镇狮子山村小组的村小组干部何家柱感叹道。这一幕,正是砚山县深入整治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乱象、推动惠民政策落地见效的生动缩影。
此前,砚山县纪委监委专项监督检查组在监督检查中发现,江那镇子马社区狮子山小组于2015年6月将芹菜苦石场承包给私人老板。三年后政策调整采石项目停产,但由于签订的合同责权不规范,该老板私自将石场转租给川岛洗涤公司使用,致使集体利益受损。专项监督检查组迅速协调县司法局、县人民法院,为村小组提供专业法律咨询和诉讼指导。最终,狮子山村小组通过法律诉讼胜诉,成功追回拖欠租金12.5万元。
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是乡村振兴的重要物质基础。砚山县纪委监委聚焦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中的“疑难杂症”,紧盯村级集体经济合同不规范、底数不清、责任不明、承包费拖欠、管理制度滞后等突出问题,构建“室组地”联动、行业部门协同的监督模式,以签订的集体资产相关合同为切口,深入整治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
“农村集体‘三资’是群众的‘钱袋子’,必须盯紧看牢。”砚山县纪委监委专项监督检查组系统梳理出资金管理中侵占挪用、资产处置中暗箱操作、资源分配中优亲厚友等3大类12种突出问题。在此基础上,砚山县纪委监委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制定《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监督工作指引》,建立起“问题清单—整改台账—回头看”的闭环监督机制,确保问题发现一个、整改一个、销号一个。
针对农村集体“三资”底数不清、管理混乱等顽疾,砚山县以集体经济合同清理为突破口,组织全县11个乡镇对历年签订的经济合同开展“拉网式”排查。今年以来,累计清查合同4000余份,发现并整改低价发包、逾期未收回等问题合同655份,追回被侵占土地1200亩、集体资产收益360余万元。
砚山县平远镇纪委联合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依托“砚农经”平台,建立“合同履约红黄蓝”三色预警机制。通过该机制及时发现阿三龙村集体场房租赁方拖欠租金问题,并迅速启动追缴程序,最终督促承包人补缴费用1.3万元。“现在每笔合同到期都有自动提醒,再也不怕‘糊涂账’了。”平远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左大富介绍道。
此外,砚山县纪委监委还督促县农业农村局全面清理现行管理制度中不适配、不适应农村经济发展的条款,推动出台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办法,以及农村集体建设工程和经济合同管理、“三资”票据管理及审计监督等一系列配套制度,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提供制度保障,为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保驾护航。
(砚山县纪委监委:王清)
(编辑:周秋 美编:张振飞 二审:谢思思 终审:徐昌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