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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看!文山州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有新调整
发布时间:2025-07-17 16:12:32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
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现就调整2025年度文山州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缴存基数及月缴存额上下限
(一)根据文山州统计局数据,2024年文山州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8936元。核定2025年文山州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执行标准为26808元,月缴存额上限为6434元。
(二)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云人社发〔2024〕15号)规定。核定2025年文山州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执行标准为:二类地区1920元,适用于文山市,月缴存额下限为192元;三类地区1770元,适用于砚山县、西畴县、麻栗坡县、马关县、丘北县、广南县、富宁县,月缴存额下限为178元。
二、缴存比例
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按不低于5%,不高于12%的标准执行。
三、缴存基数执行时间
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
四、相关事项
(一)各缴存单位应按规定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下限。
(二)灵活就业缴存人参照上述标准执行。可通过各住房公积金服务网点办理调整业务。
(三)2025年7月21日至8月31日为集中调整期。缴存单位可通过文山州住房公积金网厅自行申报(www.wsgjj.com/WSYYT)。
文山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5年7月17日
(来源:文山住房公积金)
(编辑:刘虹 美编:冯蕾 二审:侯佑琴 终审:徐昌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