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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开学礼”护航青春成长路
发布时间:2025-08-28 16:47:12
近日,文山州一中以“青春与法同行”主题,用“案例+法条+互动”的形式,将法治知识融入青春场景,为该校高一年级1180余名新生讲授“开学第一课”法治讲座。
文山州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文山州第一中学“法治副校长”汪砚明主讲。讲座中,汪砚明以热播剧《九部的检察官》《无尽的尽头》为切入点,用“剧中检察官帮涉罪未成年人找工作”“为被侵害孩子申请救助”等鲜活案例,引出“未成年人检察”的核心职能——“教育、感化、挽救”而非简单惩罚。通过对比剧中“熊孩子”误入歧途的遗憾与现实中“检察官拉一把”的温暖,让学生直观感受到未检工作“有力度更有温度”。
针对高中学生易发的成长风险,汪砚明围绕“刑事责任年龄、校园欺凌、兄弟义气、高薪陷阱、性侵犯防范”五大重点,结合真实案例展开“靶向普法”。
“年龄不是免罪牌”。以低龄未成年人犯罪案为例,详解《刑法修正案(十一)》对12-14周岁未成年人恶性犯罪的追诉条款,明确“恶性不分年龄,违法必担责”。
“欺凌不是开玩笑”。引用校园欺凌案的判决,结合《未成年人保护法》对校园欺凌“侮辱、孤立、网络暴力”的界定,强调“欺凌行为可能涉嫌违法犯罪”。
“义气不是护身符”。结合“为兄弟出头”的故意伤害案,解析《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规定(聚众斗殴案)及转化条款(致人重伤、死亡转化为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严肃提醒:“为‘兄弟义气’打架,不是‘够朋友’,是把自己和他人都推进违法犯罪的深渊”。
“高薪不是好机遇”。聚焦“高薪陷阱”等未成年人易受骗场景,揭露“跑分、卖卡、刷单”等高薪陷阱的本质——实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帮凶”,警示:“别为小利毁前程”。
“熟人不是安全区”。以熟人性侵案例为鉴,结合《刑法》关于“负有照护职责人员性侵罪、猥亵儿童罪”的规定,强调“身体自主权不可侵犯”,教授“警惕单独相处、越界行为”等自护技巧。
此次“开学第一课”是文山州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常态化举措之一。近年来,文山州检察机关依托“法治副校长”机制,联合教育部门建立“法治教育常态化”模式,通过模拟法庭、检察开放日、法治绘画等活动,推动法治教育从“单向灌输”向“双向互动”升级。
未成年人保护没有“完成时”,只有“进行时”。文山州检察机关将持续深化“检校共建”,针对不同年龄段学生需求制定“法治课程包”,用“检察蓝”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撑起更坚实的“保护伞”。
(来源:文山州检察院宣传教育办公室)
(编辑:周秋 美编:陆军 二审:张淑娟 终审:徐昌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