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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牌警告!文山市7个农贸市场限时整改

发布时间:2020-11-30 19:25:07  

恒丰农贸市场

下沙坝农贸市场

河滨农贸市场

文新农贸市场

阳光农贸市场

七乡农贸市场

城南农贸市场

这7个市场存在问题

被红牌警告

近期,文山州推进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文山城区农贸市场进行暗访督查,仍存在问题的7个农贸市场被给予红牌警告。接到红牌警告后,文山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并于11月20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度研判和安排部署。

对市场管理不规范、不到位、制度不健全、长效机制缺失导致的脏、乱、差现象进行整改:

由市市场监管局统一制作《农贸市场卫生管理制度》《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等相关管理制度印发各市场,督促制度上墙;

督促市场主办方对市场管理制度进行规范完善,同时设专人负责日常管理,明确管理职责,健全各项管理制度;

督促落实商品摆放实行分区分类经营,悬挂分区指示牌,所有经营区域全部画线,商品摆放整齐,不超出柜台,杜绝了店外经营、占道经营和乱摆乱放现象;

整治提升硬件基础设施,落实临街商户“门前四包责任制”;

督促熟食摊位设置防蝇防尘防鼠“三防”设施;

督促市场管理方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扫码测体温,提供公共服务人员按规定穿衣戴帽、佩戴口罩;

协调交警和街道城管执法队对市场周边车辆管理规范,停放整齐,保持道路畅通。

由市市场监管局联合相关行业部门、街道等到位,通过印发告知书,现场宣传等方式,督促市场加强卫生保洁,落实门前“四包”,对不积极配合、违反告知事项行为予以惩戒;

落实市场主体第一责任人责任、建立市场卫生保洁制度、规范食品经营行为、规范活禽水产交易和宰杀、严格杜绝野生动物非法经营行为,城区禁止活禽交易等,对市场“脏、乱、差”现象进行限期整改,动员各市场开办方(管理方)、经营业主高度重视并积极参与农贸市场环境卫生全提升行动,认真履行市场开办方(管理方)、经营业主的法律义务,限期在11月30日进行全面整改;

对不积极配合、整改不到位的市场或个人,依据《农贸市场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改,直至吊销农贸市场承办方或个人经营许可资质;

联合部门执法,对城南市场、北桥社区综合市场等私下宰杀活禽现象进行清理整治,对经营场所内的鸡笼等设施清出市场,严厉禁止活禽交易行为。

对整改动作迟缓,工作推进慢问题进行整改:

文山市推进爱国卫生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根据《文山市推进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考核工作方案》第七款第四项的规定,对牵头单位在全市予以通报,并对相关部门的8位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进行了每人500元的处罚。

市政府与文山大岽商贸有限公司签订了框架合作协议,由该公司进行对城南农贸市场进行改造,11月23日起开始封闭施工。

对省州其他反馈各类问题做好举一反三,严格按照整改要求、整改时限,细化整改措施,整改到位。

对市场内没有防蝇防尘设施的熟食摊位、售卖人员不按规定穿衣戴帽、佩戴口罩的情况进行整改:

要求农贸市场所有经营户在经营期间必须佩戴口罩,广大市民群众要提高疫情防控常态化意识,进出市场主动扫健康码,佩戴口罩、测量体温,购物时保持适当距离,积极配合市场管理人员做好疫情防控相关工作。

由市场监管部门、街道抽调人员组成的工作专班,负责督促各市场的熟食摊位限期落实“三防”设施,不按规定整改落实的,停业整顿,拒不整改的关闭经营场所,停止经营行为。

截至11月25日,文新农贸市场12户熟食摊位已改造完成11户,七乡农贸市场8户熟食摊位已改造完成5户,河滨市场、恒丰市场“三防”设施改造工作正在进行中,统一要求必须于11月30日前完成。


(文山市融媒体中心)

(编辑:郭韦 排版:尹颖 审核:梁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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