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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身份之便侵害照管对象,必将严厉打击!
发布时间:2025-07-31 09:34:41
案情简介:农某开设一家托儿所,主要托管中午、晚上不回家的小学生,农某自2023年9月份以来,以发泄自身性欲为目的,选择在凌晨时段在托儿所内对在托儿所睡觉的多名女孩实施奸淫行为,犯罪嫌疑人农某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百三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涉嫌强奸罪、猥亵儿童罪。
以案说法:农某作为托管班的负责人,对本案中的受害人负有看护、保护的职责,但其却利用自己的身份,利用被害人年龄偏低胆子小,性防护意识较小,并且为留守儿童,不能及时向父母倾诉的特点,侵犯多名女孩,其犯罪行为影响恶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百三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将农某的犯罪行为认定为强奸罪与猥亵儿童罪,数罪并罚,依法从严惩处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