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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架斗殴:从“刑罚”到“民罚”,法律如何严惩?

发布时间:2025-07-30 16:16:22  

案情简介:农某在超市购物时与张某、苏某发生口角,继而农某被张某、苏某用塑料板凳进行殴打,农某报警后,张某及苏某均被公安机关进行行政拘留,后农某就张某、苏某的侵权行为诉至法院要求民事赔偿。经法院判审理,判决支持农某的部分主张,即张某、苏某赔偿农某的损失。

以案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打架斗殴不仅会对他人造成伤害,还会给自己带来严重的法律后果和经济损失。因此,当遇到矛盾冲突时,应保持冷静,寻求合理合法的途径解决问题,切勿因一时冲动而后悔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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