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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衅滋事一时狂,法律严惩悔断肠
发布时间:2025-07-31 09:48:08
案情简介:2021年7月,刘某某报警称:范某某到他家买东西,未及时付钱,在刘某某追出门讨要金钱时与范某某发生语言冲突,两人产生争执,因范某某有饮酒迹象,争执过程中范某某拿起锄头把欲追打刘某某,在追打期间,刘某某的邻居们主动合力将范某某按倒在地,并及时报警,整个过程中无群众受伤。范某某的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富宁县公安局对范某某酒后寻衅滋事的违法行为给予拘留六日的处罚。
以案说法:酒后不是违法的借口,凡事要三思而后行,饮酒后应到回到家中休息,寻衅滋事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必定要收到法律的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