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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爱好触碰红线,私藏枪支“刑”不“刑”
发布时间:2025-07-31 10:01:12
案情简介:2023年,派出所民警在入户走访过程中,发现邓某家中藏有疑似射钉枪改造的枪支,遂将邓某传唤至公安机关调查。经调查,邓某属于枪支爱好者,于早些年用射钉枪非法改造枪支,经鉴定,邓某持有的射钉枪是用射钉器改造以火药为动力的自制枪支,属于《中华人民共共和国枪支管理法》中规定的枪支。邓某因涉嫌非法持有枪支罪,被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
以案说法:在我国,除法律规定可以配备枪支的单位和人员以外,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法持有、制造枪支。不论是非法持有还是私自改装射钉枪等非法制造枪支的行为,一经发现涉嫌犯罪的,司法机关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提醒广大群众要严格遵守枪支管理规定,千万不要心存侥幸,以身试法,给自己带来牢狱之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