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顶部

中共文山州委 文山州人民政府主管 中共文山州委宣传部主办

文山州融媒体中心承办

投稿邮箱:wsrbxww@163.com


饮酒须适量,酒后禁驾车

发布时间:2025-07-31 10:06:32  

案情简介:2023年6月30日晚,农某某受黄某邀请,由梁某驾驶摩托车到林乙村把农某某接到富宁县者桑街某夜宵店,与许某某、陈某某等8位同学(朋友)吃夜宵,就餐中共同饮食较多啤酒,7月1日凌晨1时许相约从夜宵店出来往向前林区路口台球室打台球,期间陈某某和覃某某叫农某某驾驶许某某二轮摩托车送回家,农某某将陈某某、覃某某送到家后返回者桑街途中翻车,造成农某某脑颅严重损伤的道路交通事故。后由120救护车送往富宁县人民医院抢救,因伤情严重当日转至广西百色市人民医院住院治疗,2023年7月11日因伤情严重无法救治出院回家,7月13日死亡。农某某家属向法院提起诉讼。

以案说法:作为一起就餐共同喝酒的桌友,有互相劝阻酒后不许驾车的义务。本案中,几人共同饮酒后无人劝阻农某某驾车,还安排农某某驾车送陈某某、覃某某回家,导致农某某送陈某某、覃某某到家后返回街上的途中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严重无法治愈致死,共饮人应当承担共同侵权的连带责任。

媒体· 矩阵

  • 文山日报
  • 新闻综合频道
  • 综合广播
  • 交通广播
  • 新文山
  • 文山发布网
  • 文山发布客户端
  • 文山发布微信公众号
  • 视听文山微信公众号
  • 学习强国文山州学习平台
  • 文山发布新浪微博
  • 文山发布视频号
  • 视听文山视频号
  • 视听文山头条号
  • 视听文山抖音号
  • 视听文山快手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