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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谭某(男,13岁)在某乡镇中学读书时,因多次实施盗窃行为,被公安机关送到法治学校学习两年零六个月。谭某学习结束后返回家中不到一个月,谭某又盗窃邻居家中现金2900元,被邻居从家里的监控中发现后报案。
以案说法:谭某的行为已构成盗窃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对谭某的犯罪行为判处拘役5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