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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纸诉状只为“墙” 让他三尺又何妨

发布时间:2023-06-28 10:40:31  

案情简介:陈某与王某两家房屋相邻,2021年,双方因房屋排水问题引发刑事案件。陈某儿子将王某打伤,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并赔偿王某各项经济损失。2022年,陈某以王某房屋排水侵犯其权利为由向法院起诉,诉请本院依法判决被告人王某及时拆除靠近原告陈某家墙壁排水沟处的石棉瓦,并对陈某的排水沟恢复原状。经法院审理,判决被告人王某在与原告外墙相邻处留出一道宽20厘米高20厘米的排水沟,并拆除相邻处堆放的柴木和石棉瓦。

以案释法:在相互毗邻的不动产的所有人或者使用人之间,任何一方都享有要求其他相邻方提供便利或是接受一定限制的权利。在处理相邻关系时,相邻各方应该本着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公平合理的原则,互谅互让、协商解决。相邻权人应该互相关爱、彼此理解,协商解决矛盾纠纷,存大义、求大同,携手共建和谐邻里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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