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文山州委 文山州人民政府主管 中共文山州委宣传部主办
文山州融媒体中心承办
投稿邮箱:wsrbxww@163.com
登录
还没账号?立即注册
点击头像快速登录
案情简介:陶某以4300元的价格跟王某购买桉树,在未办理木材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砍伐桉树。伐区地块面积合计为2.06亩。被砍伐主要树种为桉树,伐桩数366个,活立木蓄积为20.3m3。人民法院判处陶某有期徒刑6个月,宣告缓刑一年,并处罚金2000元。
以案释法:人民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第二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四条、第五十二条、第七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判处陶某有期徒刑6个月,宣告缓刑一年,并处罚金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