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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叶某明知在森林防火期内严禁在林区用火,未听从管护人员劝阻,私自携带火种、鞭炮、冥币等进入林区自家坟地祭祀,未将祭祀燃烧余灰及香等彻底处理熄灭便离开,纸钱余灰等被风吹到相邻的下风向可燃物丰富的林地上,复燃点燃旁边杂草,继而引发森林火灾,致使森林资源遭受破坏。经法院审理,叶某明犯失火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以案说法:森林防火责任重大,林区一旦发生人为或过失引起的火灾,责任人必将受到法律严惩。因此,我们一定要引以为戒,提高森林防火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