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酗酒家暴误伤人寻衅滋事必受罚
发布时间:2023-06-28 10:31:45
案情简介:某村民委潘某某喝酒后无故辱骂自己妻子黄某某,将黄某某的一部手机砸坏,并且出手打伤黄某某,黄某某因害怕再次被殴打带着小孩到村民家躲避。当晚,李某某有事来到潘某某家中,潘某某酒后失控,将李某某打伤。经富宁县公安司法鉴定中心对李某某的人体损伤程度进行鉴定,鉴定意见是达不到鉴定标准。经审理,决定对潘某某寻衅滋事的违法行为处七日行政拘留的处罚。
以案说法:家和万事兴,家庭暴力不是简单的家事,饮酒伤人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行为。本案中,被告人酒后无故对家人实施家暴,并误伤他人致李某某受伤,其行为属于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的寻衅滋事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