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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拒付抚养费 释法说理促执行
发布时间:2023-06-28 11:20:36
案情简介:吴某与张某离婚纠纷,经法院审理后,判决原告吴某与被告张某离婚,两个儿子由吴某抚养,由张某支付两个孩子每人每月250元抚养费。判决生效后,张某拒不履行生效判决,未按时足额支付两个孩子的抚养费。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冻结了张某的银行账户和网络资金,积极向被执行人张某释法说理,劝说张某履行生效判决书确定的义务。张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主动支付了抚养费5000元,并承诺以后会足额按时支付两个孩子的抚养费。
以案说法:和谐稳定的婚姻关系是对子女身心健康成长最有力的保障,但当婚姻出现裂缝无法修复时,应当妥善处理子女抚养问题。本案中,张某未付孩子抚养费,未能尽到一个父亲应尽的义务,也背离了中华民族尊老爱幼的传统美德。我国正大力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大对被执行人的信用惩戒,诚信可走遍天下,失信将会寸步难行将成为常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