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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乡绿美靠大家
发布时间:2023-06-28 10:23:02
案情简介:叶某某在未经相关部门批准的情况下,擅自对某县步行街路段的3棵绿化行道树侧枝进行砍伐,其擅自砍伐城市绿化行道树的行为违反了城市管理相关规定。调查过程中叶某某对违法事实及执法人员的现场勘验结果无异议,自愿接受查处,最终县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局依法对其处以3000元罚款。
以案说法:绿化是美化城市的重要手段,是城市经济发展与居民生活质量的重要标志,对保护城市生态、改善居住环境有重要意义。擅自毁坏城市的绿化行道树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行为。本案中,叶某某擅自砍伐城市绿化行道树的行为造成行道树严重损伤,违反了《云南省城市绿化办法》,其行为也依法承担了相应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