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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购宠物“货不对版”,消费者权益这样保障
发布时间:2025-07-30 16:25:29
案情简介:杨某于2023年1月通过淘宝网向某宠物店购买A品种宠物猫一只,双方商定价格为包邮价1000余元,后该宠物店要求杨某添加客服微信进行交易,杨某遂添加微信并支付全部货款。宠物店向杨某承诺,其购买的宠物猫猫龄为2个半月,体重为2斤多不到3斤,已接种疫苗并可提供接种凭证,附赠“新手大礼包”。杨某收到宠物猫后发现该宠物猫与其购买的品种不符,宠物店所承诺的事项亦均未兑现。经杨某多次与宠物店交涉均无果,后杨某向法院起诉,以宠物店存在消费欺诈,要求宠物店退赔其购买价的三倍价款并承担其支付的运费4000余元。经法院审理判决,宠物店向杨某退赔其购买价的三倍价款及运费4000余元。
以案说法:该案是一起信息网络买卖合同纠纷。随着网络消费的迅猛发展,消费者在网购交易过程中,应提高判断和选择的能力,树立维权意识,既要认证核对商品的可靠性,也要做好交易证据的保存与采集,如遇侵权行为,应及时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无论在何种平台,消费者应对企图绕开平台进行私下交易的情况保持警惕,务必通过正规平台渠道交易,否则,脱离平台监管很可能为维权带来不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