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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纠纷调解经验

发布时间:2025-07-31 10:47:09  

案情简介:2023年2月,杨某反映与蒋某存在土地纠纷。争议地块位于自家宅基地内,几十年前是自家在管理,后来被蒋某霸占了十多年,现请求政府帮助处理。经工作人员调查,一是争议地块明显不在杨某的宅基地证件上,双方都没有关于争议地块的权属有关证书,属于“无主之地”。二是经走访当地村干部,附近村民,蒋某已管理使用该地块至少十余年。由于杨某证据不足,且蒋某已事实管理多年,因此不支持杨某的诉求,争议地块由蒋某继续管理使用。

调解经验:一是土地争议双方有权属证的以证为准,没有权属证的,由乡(镇)人民政府或县人民政府处理。二是土地纠纷,谁提出谁举证,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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