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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积极举报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
发布时间:2018-03-15 09:42:07 来源:文山新闻网富宁县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精神,实现对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打击稳准狠,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战,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州纪委、州委政法委、州中级法院、州检察院、州公安局、州司法局决定向全社会收集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希望广大人民群众主动参与,积极检举揭发。现通告如下:
一、举报重点
1.农村地区把持和操纵基层政权、侵吞农村集体财产的“黑村官”及幕后推手,横行乡里或利用家族、宗族、宗族势力称霸一方的“村霸乡霸”;采取贿赂、暴力、欺骗、威胁等手段干扰破坏农村基层换届选举的黑恶势力,以各种名义在征地租地过程中煽动群众闹事、组织策划群体性上访的黑恶势力。
2.强占各类农贸市场,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敲诈勒索、聚众滋事,侵害群众利益的各类“菜霸”、“行霸”、“市霸”等黑恶势力。
3.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仓储物流等领域强揽工程、强立债权、恶意竞标、强迫交易、非法垄断经营、收取“保护费”、破坏经济秩序的黑恶势力。
4.群众反映强烈的涉嫌高利贷或高息吸收存款非法讨债、以及采取故意伤害、非法拘禁、威胁恐吓等手段暴力讨债,或插手经济纠纷的“讨债公司”、“地下出警队”、“职业医闹”等恶势力。
5.在乡村、城郊、居民社区、校园周边、娱乐场所,有组织地从事涉“黄、赌、毒、抢、拐、走私”的违法犯罪活动,严重败坏社会风气、危害社会治安的黑恶势力。
6.对矿产资源进行私挖滥采和开发中发生的违法行为,以及划地为界的流氓恶势力。
7.由黑恶势力操控在产业发展中引发的强买强卖、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活动。
8.以高薪引诱招募人员实施欺骗、敲诈勒索、强迫劳动等违法犯罪活动。
9.拉帮结派、寻衅滋事、打架斗殴、强拿硬要、称王称霸等破坏一方秩序带有黑恶势力性质的帮派势力。
10.其他涉黑恶违法犯罪线索。
二、举报要求
1.举报人检举、揭发、提供的线索要尽量详细,包含涉黑涉恶人员基本情况、活动范围和主要事实依据等内容,以便相关执法机关进一步调查核实。
2.举报人对所检举、揭发、提供的线索不得虚构或夸大事实,不得故意捏造事实诬陷他人。
3.举报人提供线索真实有效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奖励。
4.对举报、提供线索者,将严格保密,依法保护。
三、举报方式
广大人民群众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信件或来人举报等方式向州委政法委(扫黑除恶办)、州纪委、州中级法院、州检察院、州公安局、州司法局举报、提供线索,具体举报方式如下:
举报电话:
文山州扫黑办(政法委):0876—2123490;邮箱:wszwzfwshceb @163.com。
文山州纪委:0876— 2122456;邮箱:wszjwfs @163.com。
文山州中级法院:0876—2199122 ;邮箱:wszyyzxx@126.com。
文山州检察院:0876—2196502;邮箱:wszjcysh @163.com。
文山州公安局:0876—2852417、2145110;邮箱:wsgashb @163.com。
文山州司法局:0876—2182614;邮箱:ynwssf @163.com。
富宁县扫黑办(政法委):6128557 ;邮箱:542686750@qq.com。
富宁县纪委:6128200;邮箱:971008308@qq.com。
富宁县法院:3023499;邮箱: 258497610@qq.com。
富宁县检察院:6122000;邮箱:fnxjcy@qq.com。
富宁县公安局:6128338。
富宁县司法局:6120829;邮箱:1145552160@qq.com。
也可向110指挥中心和当地政法委、司法机关举报。
来信地址:文山州富宁县公安局刑侦大队(邮编663400)。
文山州富宁县政法委扫黑除恶办公室(邮编:663400)。
本通告自公告之日起施行。
中国共产党富宁县委政法委员会 中国共产党富宁县委纪律检查委员会
富宁县人民法院 富宁县人民检察院
富宁县公安局 富宁县司法局
2018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