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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南民政多措施确保兜底保障政策落实

发布时间:2018-03-15 11:11:47   来源:文山新闻网广南县  

文网讯  为确保建档立卡贫困户如期脱贫同步迈向小康生活,广南县民政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采取多项措施确保政策兜底保障落到实处。

加强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制度的有效衔接。以强化“四个衔接”为基础,推进“两个逐步”,实现“一个全面”为目标,对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农村贫困人口,实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逐步把低保标准提高到国家扶贫标准,建立农村低保和扶贫开发的数据互通、资源共享信息平台,实现动态监测管理、工作机制有效衔接。

加强农村低保兜底保障。精准识别兜底对象,把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对象纳入农村低保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做到应保尽保、应养尽养;逐步提高保障标准,加大县级配套资金投入,逐年按15%的幅度同步提高补助水平。

开展健康扶贫医疗救助,对所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城乡低保对象和特困人员,实行住院救助和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全覆盖,取消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城乡低保对象和特困人员的住院救助和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起付线,住院救助和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年度累计救助封顶线10万元。

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对罹患儿童白血病、儿童先天性心脏病、食管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终末期肾病、重性精神病、肺结核等9类15种大病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给予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救治费用实行按病种付费,由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实际报销85%(其中重性精神病和终末期肾病实际报销90%),剩余的给予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

加大贫困人口临时救助力度,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符合申请临时救助的5类对象,加大临时救助救助力度,一个家庭或个人每年接受临时救助的次数一般不超过2次,救助金不高于当地城乡居民最低生活年保障标准的3倍,特别困难的,可适当提高临时救助标准,但一年内累计临时救助金额一般不高于当地城乡居民最低生活年保障标准的6倍。

(梅波)

(编辑:骆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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