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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一男子在文山试驾后将车盗走获刑
发布时间:2018-04-26 16:18:39 来源:文山新闻网
文网讯 近日,昆明市寻甸县一男子邓某在文山某皮卡车专营店以试驾为由,在试驾过程中将销售价15万余元的皮卡车盗走,文山市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邓某有期徒刑四年零二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2017年12月的一天下午,邓某因躲雨来到文山市新平街道办事处亚太车城某汽车专营店内,后看中一辆黄海N3四驱运动版皮卡车。第二天上午,邓某再次到该汽车专营店看该车,并表示要购买该车,到了下午17时许,邓某第三次来到该汽车专营店内看该车,并提出试驾要求,后在该店老板王某的陪同下试驾该车辆,在试驾至文山市东山乡小马场农朋草莓采摘园附近路边时,邓某提出想喝水,于是王某下车买水,邓某趁王某下车买水之机,将其试驾的黄海N3四驱运动版皮卡车驾车盗走。经鉴定,该辆皮卡车价值人民币144800元。
将车盗走的邓某开着车回了趟老家并和家里人说是其新买的车,在途中,其心想未挂牌的新车有些显眼,于是将停放在路边的微型车的车牌卸下并装上其盗窃的车上。后其邀约其女友一起开车去蒙自玩,被公安民警在蒙自市老过境公路与上海路交叉路口将其抓获,并查获被盗的黄海N3四驱运动版皮卡车。案发后,已将该辆皮卡车发还王某。
文山市人民法院结合邓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属坦白的情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王珊红)
(编辑 李正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