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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市“容错纠错”又对一名干部免责
发布时间:2019-12-26 15:31:18 阅读 33609
文网讯 “姚远同志在危房改造工作中履职到位,尽职尽责,按照《文山市容错纠错实施办法(试行)》,不再追究姚远同志的直接责任。”近日,文山市纪委监委对文山市住建局村镇管理科负责人姚远予以免责处理。这是文山市启用容错纠错机制以来,又一例“为担当者撑腰、为干事者鼓劲、为负责者负责”的典型案例。
在文山市2017至2019年的危房改造工作中,市住建局负责农村危房改造工程的协调、监督管理和技术指导等工作,村镇管理科为具体实施工作的业务科室。但在全市危房改造工作过程中,市住建局对危房鉴定工作监督不力,对危房改造工作验收检查不到位、对房屋加固改造不彻底问题,导致文山市危房改造工作滞后,影响全市脱贫攻坚工作。2019年12月,市住建局党委被给予全市通报的问责处理。
姚远作为住建局负责危房改造工作的村镇管理科负责人,对该问题负有直接责任。但核查组在调查中发现,姚远在危房改造工作中履职尽责,对各乡镇(街道)反馈的问题和在工作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都及时向住建局分管领导、主要领导汇报,由于领导班子没有对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导致危房改造工作滞后,影响全市脱贫攻坚工作的推进。
核查组在调查中还发现,市住建局村镇管理科前期仅有3名工作人员,要做到对全市危房改造的监督检查和技术指导,难度特别大。但针对各乡镇(街道)在危房改造中遇到的问题,姚远在职责范围内都给予了答复。需要姚远或村镇管理科的同志到实地指导的工作,他们都利用周末时间到实地进行指导,对存在的问题现场就给予处理意见。核查组在走访中了解到,各乡镇(街道)的领导和工作人员对姚远的工作都予以了肯定。按照文山市容错纠错机制,不再追究姚远在该问题中应当承担的直接责任。
“有了容错纠错机制的撑腰,我就可以放下思想包袱和后顾之忧,全身心投入到工作当中去了。”正在坝心乡指导危房改造工作的姚远,觉得工作起来更有干劲和激情了。
据悉,自《文山市容错纠错实施办法》印发以来,该市累计对在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过程中主观履职尽责但因客观原因导致未能完成工作任务的16名领导干部,启动容错纠错程序,给予容错免责处理。
(吕玉潇 王铭坚)
(编辑 侯佑琴)
(排版 曾炜)
(审核 资云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