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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给我妈弄钱有错吗?错,你违规了
发布时间:2019-12-27 15:53:29 阅读 6730
这是一个反面典型。
村干部为了弄3000块钱的临时救助,搬出老母亲,又是伪造笔迹代签字又是涂改会议记录的,煞费苦心哪。
日前,砚山县纪委监委把这个人通报了。
2018年11月,蚌峨乡六掌村委会副主任张家惠利用职务便利,优亲厚友,未按临时救助申请的相关程序,在未召开村小组、村委会相关会议进行评议且未征得村委会主任、分管领导同意的情况下,私自为母亲张某办理提供临时困难救助全部资料,并伪造六掌村委会主任、乡挂钩领导等人的字迹,在“砚山县城镇困难群众临时救助申请审批表”和“困难申请书”上代签相应的签名,将“六掌村委会2018年农村临时救助对象民主评议会议记录”及“六掌村大寨村小组2018年农村临时救助对象评议会议记录”讨论的户主姓名及家庭人口信息涂改为其母亲信息,上报乡民政办和县民政局审批,致使其母张某领取临时救助款3000元。
2019年8月7日,张家惠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退还原渠道。
都说“近水楼台先得月”,有“近水楼台”是好事,用在正路上可以帮你一把,如果起了坏心就只会害了你。
各位,工作不易,自由不易,人格不易,且行且珍惜。
(来源:砚山县纪委监委)
编辑:侯佑琴
排版:曾炜
审核:资云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