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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州肉牛产业产值目标已定:70亿,扶持政策多多

发布时间:2020-04-01 09:07:10   阅读 10701  

肉牛产业是我州发展以绿色食品为代表的现代农业的优势产业之一。高质量发展我州现代肉牛业,对助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具有积极作用。3月26日,《文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文山州肉牛产业发展扶持方案的通知》发布,其中明确,山州将用系列精准扶持措施,力争到“十四五”末,全州肉牛出栏数达100万头,产值达70亿元以上。

肉牛资料图


主要扶持政策

加大财政投入。按照“总量持续增加、比例逐步提高”的要求,健全完善州、县(市)两级财政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扶持肉牛产业发展的支持机制,不断加大产业投入,以充分发挥以财政资金为杠杆,撬动金融资金、社会资金向肉牛产业投入的作用。在2020年至2025年期间,扶持肉牛产业发展补助资金根据补贴需求州县(市)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保障,聚焦以下扶持方向进行精准扶持:

1.资金扶持方向和标准
基础母牛补助

对全州基础母牛存栏10头以上的养殖场(户)或基础母牛存栏100头以上养殖示范村的母牛养殖户,所饲养的母牛每生产一头犊牛并饲养到3月龄以上的给予300元补助。

养殖场基础设施改扩建补助。

对基础母牛存栏50头以上或牛存栏100头以上的养殖场,给予标准化牛舍、青贮池、粪污处理池等基础设施改扩建补助。其中,改扩建牛舍每平方米补助200元;青贮池或粪污处理池每立方米补助100元。

全株青贮玉米收储补助。

对基础母牛存栏50头以上或牛存栏100头以上的养殖场(户),订单收储全株青贮玉米200立方米以上,每立方米补助30元。

贷款贴息补助。

对牛存栏100—499头、500—1000头和1000头以上的养殖场,每个场按年贷款利息分别给予最高50万元、100万元和200万元的贷款贴息;对年屠宰加工肉牛1万头以上、3万头以上、5万头以上和10万头以上的屠宰加工企业,每个企业按年贷款利息分别给予最高100万元、200万元、300万元和500万元的贷款贴息。

品牌建设补助。

对获得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或有机食品认证,并在生产经营中使用标志标识的肉牛养殖和产品加工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每个获证产品一次性奖励3万元;对开展无公害农产品复查换证、绿色食品续展、有机食品保持认证的肉牛养殖和产品加工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每个新获证产品奖励1万元;获得省著名商标的,每个证书奖励10万元;获得国家驰名商标的,每个证书奖励20万元。

2.资金扶持方式
实行“先建后补、以奖代补、贷款贴息”等方式进行扶持。

对州级财政补助的各个项目由实施主体自行筹集资金并完成项目建设后,经实施主体申报,县(市)农业农村局会同县(市)财政局等部门进行验收或审查通过并公示无异,报州农业农村局会同州财政局等部门复核报州人民政府同意后,州级将补助资金拨付到县(市)级,再由县(市)级拨付给验收和审定合格的项目实施主体。各县(市)根据产业发展需要制定县(市)级财政补助资金的扶持方式。

实行重点环节分年度优先扶持。

聚焦产业发展亟待扶持的轻重环节,对州级肉牛产业发展专项扶持资金实行重点环节分年度优先扶持。即2020年重点扶持养殖场(户)和示范村的基础母牛扩群;2021年重点扶持养殖场(户)基础设施的改扩建、青贮玉米收储和贷款贴息补助等。以后年度依此轮动进行扶持,并根据产业发展需要和扶持资金规模作相应调整。

强化金融支持。

综合运用以奖代补、融资担保、财政贴息、建立风险补偿金等方式,完善政府、金融机构和企业合作机制,构建“政银企”对接平台,引导金融机构加强信贷结构调整,根据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生产经营的特点合理确定贷款期限、利率和偿还方式,加大对肉牛产业规模养殖、加工、流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固定资产投资、产品收购、加工的支持力度;创新抵押担保方式,允许权属清晰的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林权、草权、生产设施、农机具等依法抵押贷款,拓宽产业发展融资渠道;探索产业政策性保险与商业保险等措施,完善产业发展的风险转移分摊机制,促进肉牛产业健康发展。

强化招商引资。

创新制定优惠政策,优化投资环境,创新招商引资形式和方式,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大力引进省内外知名企业到文山投资发展现代肉牛产业。积极完善税收、信贷、补贴等政策,优化发展环境,以资金补助、贷款贴息和生产奖励等政策,大力吸引社会资本发展肉牛产业,形成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的投入机制,为产业发展提供资金支持。

强化用地保障。

坚持依法自愿有偿原则,鼓励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以转包、互换、入股、租赁、转让等形式流转土地。对规模化养殖直接用于或者服务于肉牛生产的牛舍(含场区通道)、有机物处置等生产设施及绿化隔离带用地按生产设施用地管理。必要的检疫检验监测、疫病防控技术设施、管理用房用地等设施用地按附属设施用地管理。对肉牛产业发展中的产品加工、仓储和交易市场建设项目,其用地指标在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内优先安排;对引进的外来龙头企业投资从事肉牛养殖的用地,可以采取租用集体土地或流转农户承包的荒山荒地(基本农田地除外)的方式经营,享受国家设施农业用地政策;从事产品加工、仓储和交易市场建设项目的给予优先办理用地手续。

创新科技服务机制。

围绕肉牛产业发展需要,整合资源要素,坚持公益性服务与市场化机制相结合的原则,按照分工协作和高效运转的服务模式,建立以产业技术推广机构为主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基础,农业科研、教育等单位参与的多元化产业技术推广体系。按照试验、示范、推广的路径,建立科技人员技术服务与收入挂钩的科技服务机制,引导和鼓励学科专家、科技人员到生产一线开展“点对点”的技术指导和跟踪服务,促进新技术新方法的推广应用,为肉牛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科技支撑。

《方案》自2020年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

(来源:州政务网)

(编排 郭韦)

(审核 资云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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