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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贷款,文山的这些政策要清楚~
发布时间:2020-04-22 10:58:12 阅读 23618
文网讯 住房公积金作为住房保障的重要组成部分,让缴存人员可以在购房时享受公积金贷款等优惠,这项制度也是地方政府改善居民居住环境,圆市民安居梦的一项保障性措施。4月7日,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了《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这对于文山缴存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有什么影响,记者到文山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文山管理部进行了了解。
足额缴存6个月可申请贷款
4月14日上午9点,记者见到了文山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文山管理部主任周鑫,她介绍,这份《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主要是明确了住房公积金提取范围。
周鑫告诉记者,文山州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一直按2019年8月1日下发的《文山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个人住房贷款政策的通知》的政策执行,与4月7日省人民政府下发的《通知》政策一致,其中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住房贷款。这对于新入职的缴存职工申请购买住房来说也是一件好事。
“新入职职工在满足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的条件后,只需要带着购房合同、首付款发票和不动产权证就可以来申请。”周鑫说。
第三套房不能贷款
周鑫还介绍,首次购买个人住房的职工最低首付款比例是总房款的20%,贷款可以达到房款的80%;对再次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买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同期首套住宅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利率的1.1倍。
周鑫说:“也就是说,个人申请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不能超过总金额50万元,以及住房公积金余额的20倍,对于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我们也不再向申请人员发放住房贷款。”
对于如何认定缴存职工购买的是第几套住房,周鑫也介绍,文山住房公积金管理部按照申请贷款时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报告中记录的个人住房贷款笔数、文山州住房公积金综合业务管理系统中贷款次数认定。
公积金可按揭贷款
周鑫还告诉记者,文山州住房公积金贷款可以是现房抵押贷,或者公积金按揭贷,也就是相当于用自己的房产作为抵押,符合贷款条件,在五年以内的购房、建房行为,都复合条件。按揭贷款主要就是公积金中心与开发公司签订的按揭合作协议,开发公司手术齐全,按照要求工程进度达到一定的比例以后,提供相关的贷款材料,由开发公司递交材料以后,公积金中心就可以办理受理。目前,文山城区龙景华庭北苑、盛世盘龙二期、中天名郡一期等新楼盘开发商与文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签订了合作协议,对于购房的缴存职工只需要带上购房合同及首付款发票就可以到文山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文山管理部申请。
“今年1月2日起执行2020年贷款申请条件,一手商品住房是以购房合同备案时间或付款发票时间为准;二手商品住房以二手房交易契税发票时间为准;自建住房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发证时间为准。”周鑫介绍。
(文山市融媒体中心记者马旭芬 马柳霞)
(编辑 李霄文)
(排版 郭韦)
(审核 资云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