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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车主注意!富宁这些路新增监控设备
发布时间:2020-05-07 10:30:59
注意!注意!
富宁这些路新增监控设备
5月15日启用
对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
文网讯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管理,规范交通行为,维护城市交通秩序,有效提高道路通行能力,消除交通安全隐患,创造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富宁县公安局结合辖区实际情况,决定自2020年5月15日起将启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对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
交通技术监控设备重点抓拍违法行为种类
重点抓拍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标线指示、驾乘摩托车时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等交通违法行为。
交通技术监控违法行为处理提示: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交通技术监控记录资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对违法的机动车驾驶人、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依法予以处罚。
对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违法行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通过手机短信、邮寄通知等方式告知车主,车辆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在接到通知之日起15日内携带相关证件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
车主或当事人对交通技术监控资料记录的违法事实无异议的,可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任意交通违法处理窗口处理;当事人对交通技术监控资料记录的违法事实有异议的,或者依照法律、法规规定需要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处罚的,应当到违法行为发生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
实施交通技术监控执法,其重要意义在于维护良好的交通秩序,创造和谐的交通环境,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能够平安出行。请广大机动车驾驶人及交通参与者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文明驾驶、安全出行,共同营造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来源 富宁警方)
(编辑 骆丽)
(排版 郭韦)
(审核 资云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