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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居环境整治要引导群众主动参与“家务事”
发布时间:2020-06-16 16:01:48 阅读 10105
路上牛粪马粪,污水遍地,臭气熏天……,村民习以为常,农村嘛就这样!现在,取而代之的是干净整治的村道路,绿萝爬上墙,花香满庭院……,村民也是习以为常,农村嘛就这样!
这种观念的转变,是群众主动参与“家务事”的真正体现,是人居环境整治的成效成果。
2018年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文件目标很明确,就是要把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作为最近三年重要工作,作为迈向全面小康的重要内容、乡村振兴的具体行动,在全国范围抓实抓好。
日前,笔者在马关县多个村庄实地看到,民居规划有序,街道整洁,水清岸净。“干净整洁的村道,错落有致的房舍”,穿梭于村里小巷,到处是一片欣欣向荣的景象,仿佛进入了一幅美妙的新农村锦绣图。
比如南捞乡的小三村和新发寨村,村道曲径通幽,引人入胜。牵牛外出的村民,手里都会提着一只桶,用来清洁牛粪;每家每户门前都会有一口锅或一个焚烧池,用来烧垃圾的。一只桶,一口锅,带来的是村庄变得干净而整洁,如今的村庄发生了脱胎换骨的变化,“干净整洁”已成为村民心目中衡量家庭文明的标准之一。
这些村庄的实践,给我们提供了鲜活的案例。可以预见的是,在接下来几年中,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将在文山各村各寨全面铺开。
笔者认为,农村环境整治一定要结合农村实际,不能只习惯于“推倒重来”。农村的本色就是山清水秀,让人能记得住乡愁。因此,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中,要坚持整旧如故,让农村环境与自然融为一体。在建造必要的公用设施时,更要充分考虑农村地区农业生产、农村生活习惯,以满足群众生产生活为目的,做到管用、够用、好用、方便。农村环境整治更要调动村民积极参与,尊重村民群众的意愿,在适当的财力支持下,尽量把农村那些看起来用不上的“废旧”物品利用起来,发挥“废旧”物作用。
譬如马关县篾厂乡瑶人寨村庄,在环境整治中,就把村民家里的废弃轮胎、家用废桶废盆等做成花盆,种上各种花草,乃至各种菜蔬,摆放在村庄的街道角落,既美化环境、增添了生活情趣,还旧物利用,甚至有青菜收获。一个看似普通平常的小创意,却发挥了意想不到的大作用。
内化于心、固化于制、外化于形、实化于行。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是决战决胜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健康乡村建设。实现人居环境好,关键是要引导群众养成好习惯、形成好风气,内外兼修,引导村民把人居环境当作“家务事”主动参与。
(李正红)
(编辑 曾炜)
(排版 钟晓明)
(审核 资云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