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砚山干部“过筛子”,1-6月廉政审查2827人否决51人
发布时间:2020-07-07 09:42:03 阅读 10484
提拔、调动、出境、离任、评先评优……
无论你是干嘛
都要接受廉政审查
文网讯 “陆某有举报反映,根据核查情况,建议暂缓使用,待问题查清后根据工作需要再作答复……”近日,砚山县纪委监委依照规定对拟提拔的46名干部党风廉政情况进行了审查,对陆某、岳某两名干部提出了暂缓使用的意见建议。
该县在廉政审查过程中,严格规范审查流程,从接收函件、组织核查、审批把关、结果反馈、建档留存、责任追究等方面一一作出明确要求,确保审查流程全面、具体、如实。严把审查关,县纪委办公室在接到组织部门或其他部门的廉政意见函后,由县纪委组织部交由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管室、案审室等部门逐一联合审查,主要审查鉴定对象是否有信访举报和违规违纪等问题进行分析研判,提出具体回复意见,做到每个部门提供的意见,均有据可依。通过多室联审,由县纪委组织部汇总审查情况,拟定书面审查意见,报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审定后,给送审单位出具廉政审查复函。
审查过程秉承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对审核问题不回避、不隐瞒,对审查情况严格签字把关,确保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全面、如实、准确,做到有“病”说“病”、有“患”言“患”,见人见事,不回避、不遮掩、不护短,充分发挥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在党员干部选拔任用、评先选优、表彰奖励推荐中的审核把关作用。
“如果被审查人员存有正在调查核实信访举报问题、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受到处分或问责还在影响期内等相关情况的,我们坚决提出否定意见和暂缓使用建议。”该县纪委监委组织部相关负责人介绍。
(沙立祝)
(编辑 侯佑琴)
(排版 张振飞)
(审核 资云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