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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坚称侧翻的货车是他驾驶,交警一问有几个档,懵了
发布时间:2020-07-10 15:49:30 阅读 5960
会开车
不代表会开所有车
驾驶与准驾不符的车型
容易出现操作失误
继而引发事故
这个案例发人深思

文网讯 7月7日7时25分,富宁高速交警接到报警称:一辆重型仓栅式货车行至广昆高速公路G80上行线者桑至归朝路段K902+995m处时,失控驶入自救匝道侧翻。
民警到达现场后,发现一辆号牌为桂CR078*的重型仓栅式货车侧翻在自救匝道上,货厢内载满大米、面粉和花生米,现场三人在车后等待民警前来处置。民警询问在场三人:“发生事故时,是谁驾驶车辆?”唐文某称自己为事故发生时的驾驶人。
民警进行现场调查时发现,事故发生时间为凌晨2时10分,比当事人的报警时间早了五个小时。而现场三名人员事发时均在车上,驾驶室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核载2人、实载3人)。拖了五个小时才报警,难道藏着什么猫腻?当民警向唐文某了解事故情况时,其闪烁其辞,面色紧张。民警再次追问唐文某:“这辆车有几个档位?”唐文某思索了十秒才回答,民警越发觉得可疑。
经过民警的再三询问和调看监控视频,唐文某才承认发生事故时,开车的不是自己,而是唐快某。
原来唐快某在事故发生后,因为害怕自己准驾不符的违法行为被交警发现,才让唐文某使出了“狸猫换太子”的戏法,让他说事发时是他驾驶的。
据调查,唐快某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车辆,未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是造成此次事故的根本原因。因此,唐快某要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因实施货运机动车驾驶室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的违法行为,唐快某将被处以罚款100至200元。因实施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车辆的违法行为,唐快某将被处以驾驶证记12分,罚款300至500元,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的处罚。两项违法行为分别裁决,合并执行。


温馨提示
不同的车型在操作方面有很大的不同,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相符的机动车,缺乏该车型的系统训练,不具备处置紧急情况的技能和心理状态,易引发事故;在驾驶过程中一旦发生事故,保险公司可以不予理赔。富宁高速交警在此提醒广大驾驶人,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一定要获得驾驶资质后再驾驶相应的车辆上路行驶。
(来源:富宁高速交警)
(编辑 侯佑琴)
(排版 张振飞)
(审核 资云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