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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粮大县!文山州5县(市)获中央财政奖励
发布时间:2020-09-07 20:26:49
2020年
中央财政安排云南省产粮大县
奖励资金7.35亿元
全省获奖励的36个县(市、区)中,
文山州有5县(市)上榜

昆明市寻甸县七星乡收割水稻 张宇曼 摄
分别为:寻甸县、禄劝县、昭阳区、彝良县、巧家县、威信县、永善县、镇雄县、麒麟区、沾益区、陆良县、师宗县、富源县、会泽县、罗平县、宣威市、楚雄市、禄丰县、建水县、弥勒市、广南县、丘北县、砚山县、文山市、马关县、澜沧县、勐海县、祥云县、隆阳区、昌宁县、腾冲市、芒市、盈江县、永胜县、云县、永德县。
其中:威信县、永善县、马关县、永德县为2020年新纳入奖励县名单。

昭通市昭阳区金灿灿的稻田 柴峻峰 摄
下一步
这样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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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积极争取中央加大支持力度的同时,围绕发挥好产粮大县奖励政策的激励导向作用,提高奖励资金使用效益,云南省财政厅着力从3个方面加强产粮大县奖励资金的监督管理,向管理要效益,充分调动县级政府抓好粮油生产的积极性,为保障粮食安全提供有力支撑。
---强化问题导向,加强资金使用监管
规定奖励资金用途和使用范围,压实各级财政部门监管责任,每年对奖励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和绩效评价结果进行通报,促进问题整改落实,确保奖励资金使用依法规范、安全高效。
---强化绩效导向,健全绩效评价机制
完善绩效评价体系,细化奖励资金绩效评价指标及评分标准,明确绩效评价依据,规范绩效评价工作实施过程,确保评价结果客观真实。强化绩效评价结果运用,把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下一年度奖励资金分配因素之一,对于评价结果连续两年为较差的县,或省内排名连续两年最后一名的县,取消下年度奖励资格。
---强化目标导向,加强制度建设
规定奖励资金用途和使用范围,压实各级财政部门监管责任,每年对奖励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和绩效评价结果进行通报,促进问题整改落实,确保奖励资金使用依法规范、安全高效。

(资料:云南省财政厅)
(编辑:侯佑琴 排版:张振飞 审核:梁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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