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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好!文山人期待的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来了
发布时间:2020-10-14 11:47:37
买房钱不够怎么办
贷款呗
公积金贷款额度不足
还可以向金融机构申请
这种组合贷款的方式
文山小伙伴也可以用上了
具体的
还是来看这个
↓↓↓↓
文山州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组合贷款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条 为给广大缴存职工提供多样化的住房贷款服务,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和《贷款通则》《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规范》(GB/T51267—2017)及相关规定,结合我州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个人住房组合贷款(以下简称“组合贷款”)指借款人向文山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不足以支付购房款,可同时向与中心合作的金融机构申请个人住房贷款,由中心和金融机构以组合的方式向借款人发放的个人住房贷款。
第三条 组合贷款发放应当遵循自愿原则,由借款人根据需要自愿申请。
第四条 申请组合贷款的对象是按规定在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职工,且同时符合《文山州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规定的条件及金融机构住房贷款相关管理规定。
第五条 组合贷款中,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比例由中心按照《文山州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金融机构个人住房贷款额度、比例由金融机构根据各自管理规定扣除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后自行确定。
第六条 组合贷款的期限、利率、还款方式由中心和金融机构分别按照各自的个人住房贷款相关管理规定确定。借款合同的生效日应为同一天,期限应相同。
第七条 借款人申请组合贷款应提供经中心和金融机构认可的担保方式进行担保。担保方式有:住房抵押、阶段性担保加抵押等。抵押权利人统一设定为金融机构,不动产登记证明由金融机构保管。
第八条 借款人向中心和金融机构提出组合贷款申请,按照双方的不同要求准备各项资料、填写相关表格。
第九条 中心、金融机构根据各自标准、流程进行审批后,通知借款人按双方要求分别签订《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在借款人办理完抵押登记手续后,中心和金融机构在同一天发放贷款。
第十条 组合贷款中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部分的偿还按《文山州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的相关管理规定执行。金融机构个人住房贷款部分,按照金融机构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在组合贷款中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尚未结清前,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冲还贷款应仅限于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部分。
第十二条 组合贷款发放后,公积金中心和金融机构分别按照各自《借款合同》约定和各自的贷款规定进行贷款回收和贷后管理。
第十三条 组合贷款中借款人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和金融机构个人住房贷款均已结清之后,方可解除房产抵押。
第十四条 借款人无法履行还款义务或借款人出现重大风险等因素需处置抵押物的,由中心、金融机构按相关规定处置后按比例受偿。
第十五条 本办法未尽事宜按照中心和金融机构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本办法由文山州住房公积金中心负责解释。如遇上级部门政策调整,中心作相应调整。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
(文山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编辑:侯佑琴 排版:尹颖 审核:梁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