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勇创新 谋跨越 谱写云岭民政新华章
发布时间:2022-09-10 10:23:21
云南地处西南边陲,是集边疆、山区、多民族特征于一体的省份,民政工作任务十分繁重。党的十八大以来,云南民政系统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建立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健全养老服务体系,加强未成年人保护,谱写了新时代民政工作的云南篇章。
敬老院工作人员为老人理发
救助体系分层分类 兜底保障精准有力
制度先行管长远。2012年以来,云南省加快制度建设步伐,打出一系列组合拳,协调推进各项社会救助政策精准落实。
志愿者上门关爱服务空巢老人
►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
以2014年11月出台《云南省社会救助实施办法》为统领,云南省人民政府于2015年出台《关于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2016年出台《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实施意见》;云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于2020年出台《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
将低保边缘家庭中的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对于急难型临时救助对象给予48小时内“先行救助”,61.44万名困难残疾人和48.49万名重度残疾人享受到两项补贴,每年平均有441万名困难群众得到经常性生活救助,75.8万人次得到临时救助。
►数据跑腿提效率
低保申请、查询、核对、公示、投诉举报等实现“掌上办”“指尖办”。特别是在审核环节,与13个部门实现21项信息实时共享。2021年以来,全省累计受理22.8万多件救助申请,对13万余户、43万余人次实施救助,困难群众申请救助实现 “求助有门、受助及时”。
►有效推动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治理衔接
2020年,云南省脱贫攻坚兜底保障任务圆满完成后,全省保持过渡期内兜底保障政策总体稳定,继续落实好低保刚性支出扣减、救助“渐退”等惠民政策。民政部门与乡村振兴部门按月进行数据比对,将其中符合条件的40.3万人纳入低保或特困供养,剩余45.9万人纳入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范围。
►疫情防控展担当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云南省采取低保对象暂停退出、打破临时救助户籍限制、加快社会救助资金审批发放进度等措施,累计临时救助110.9万人次,其中因疫情实施临时救助13.2万人次。
►助力稳住经济大盘
社区养老服务中心成为社区老年人的幸福港湾
提升服务质量 开创养老新局面
2012年以来,云南省委、省政府一以贯之抓养老,连续11年将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列为民生实事项目。
►完善养老服务政策 提质量保安全
►全力建设高质量养老服务体系
►医养结合因“院”制宜
目前,全省医养结合的养老机构达148家,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签约率达98%。
建立健全保障制度 呵护幼苗健康成长
印发《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孤儿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
截至目前,全省共有儿童之家1.4万余个,配备乡镇(街道)儿童督导员1700余名、村(社区)儿童主任1.5万余名,实现了乡镇(街道)、村(社区)全覆盖。
对年满18周岁仍继续就读全日制本科、专科、高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及攻读硕士学位的孤儿,给予每人每学年1万元资助。
回首十年,云南民政为新时代云岭大地的经济社会发展贡献了民政力量。展望未来,云南民政工作将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融入和服务新发展格局,不断补齐民生短板,增进民生福祉,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来源:中国社会报)
(编辑:郭韦 排版:向传帅 审核:资云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