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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立法联系点 让立法更接地气
发布时间:2021-09-09 09:23:31
州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有效推动立法工作开展
2018年4月27日,文山州人大常委会举行基层立法联系点授牌仪式,向被确定为基层立法联系点的文山市人大常委会、丘北县人大常委会、广南县人大常委会、马关县马白镇人大主席团、鼎祥律师事务所、文山学院政法经济学院6个单位授牌。6个基层立法联系点自授牌以来,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特别是加强对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精神的学习贯彻,积极探索,勤奋工作,较好地发挥了基层立法联系点的桥梁作用。
搭建组织机构 建立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做好我州立法工作,推动立法工作民主化、科学化、法治化,根据中央和省、州的部署要求,州人大常委会决定建立基层立法联系点,并于2017年12月建立了文山州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机制,确定文山市人大常委会、丘北县人大常委会等6个单位为文山州基层立法联系点单位,明确了基层立法联系点的主要职责和职能是,协助配合州人大常委会开展有关立法活动,协助配合收集人民群众对立法的意见建议。
为充分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的作用,各联系点认真按照《文山州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规定》要求,及时搭建组织领导机构,明确了联系责任领导和联络员,建立了联络站(点)和信息员队伍,制定了工作制度,建立工作职责和信息报告制度。比如广南县成立了以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为组长、分管副主任为副组长,各专(工)委负责人为成员的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领导小组,在莲城镇、坝美镇、者兔乡和县司法局、县文旅局、县住建局等单位建立基层立法联系点服务站,制定了《广南县人大常委会参与地方立法工作实施办法》;马关县马白镇人大主席团制定了《马白镇人大主席团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制度》,明确镇人大专干为专职联络员,将全镇14个代表小组组长确定为联络员和信息员;鼎祥律师事务所制定了《立法联系点工作制度》,明确了责任领导和联络员,聘任了7名人员为信息员。
目前,全州6个基层立法联系点共建立联络服务站(点)30余个、确定联络员80余人,各联系点组织机构、队伍建设、工作制度基本建立,为广泛收集基层群众对立法的意见建议,较好地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的桥梁作用打下了良好基础。
发挥平台作用 营造法治氛围
马关县马白镇人大主席团以代表培训、视察、开展代表小组活动为契机,共收集代表意见建议158条;文山学院充分发挥法律人才资源优势,积极与富宁县人大常委会和县委宣传部沟通合作,开展富宁县坡芽文化保护管理的调研和资料收集工作,为制定《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富宁县坡芽文化保护管理条例》进行资料储备。
在工作开展过程中,各基层立法联系点按照“因地制宜、资源共享”的原则,以学法、宣传宣讲和代表培训、视察、执法监督、专题调研等活动为载体,充分发挥联络站(点)和联络员、信息员作用,广泛宣传中央全面依法治国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我州制定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等法规制度,号召基层人大代表、干部职工和人民群众学法、尊法、立法、守法、用法,对立法工作提出意见建议。各联系点通过各种活动载体,拓宽了沟通交流渠道,提高了基层代表、干部职工和广大人民群众对法治建设的关注度,为立法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发挥桥梁作用 反映人民意愿
2017年以来,我州共制定和修订(正)法规5件,按照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的原则,均向州、县(市)有关部门、各基层立法联系点和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各基层立法联系点充分发挥密切联系人民群众、工作面广的优势,主动配合,积极作为,广泛收集群众意见建议,及时上报州人大常委会。特别是对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文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和《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文山三七发展条例》的修订,基层立法联系点共收集到意见建议28条,经审查后上报州人大常委会13条。在今年州人大常委会征集2022年至2026年立法规划建议项目活动中,6个基层立法联系点提出立法建议项目10件,6件拟纳入调研论证项目,采纳率达60%。
6个基层立法联系点自建立以来,切实深入群众开展立法宣传教育,广泛收集公众的立法意见建议,实现社会公众与立法机关的对接,已成为基层群众直接参与立法活动的载体和立法机关深入基层直接了解民意的桥梁。同时将社会公众的意见建议进行整合、提炼,有效提升了意见建议的精准度。在立法项目的征集上,通过基层立法联系点对立法项目的征集,充分反映了人民参与立法活动的意愿,起到法治建设的助推器作用。
(记者:陆志芳)
(编辑:李云淑 排版:钟晓明 审核:资云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