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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思想引领新时代改革开放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文山州社会体制改革工作综述
发布时间:2024-07-24 10:05:59
深化社会体制改革 更好保障和改善民生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文山州社会体制改革工作综述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文山州立足边疆民族地区实际,聚焦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公平正义,锐意推进社会体制改革创新,兜住兜牢民生底线,基本社会服务保障能力更加有力,边疆民族地区治理能力不断提升。
党对法治建设工作的领导切实加强。成立以州委书记为组长的州依法治州委员会,法治建设工作由部门协调推动提升到党委统筹推动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方面工作。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决策和执行制度、监督和责任制度。开展政法系统政治轮训和政治督察,确保政法机关、政法干警政治品质不褪色。加强政法机关党组织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强化政治保障,强化党建引领。
法治社会建设呈现新气象。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推动和指导基层群众自主制定市民公约、村规民约,探索小区业主自治、村民自治等社区治理新模式,涌现出了西畴县蚌谷乡等一批“一约四会”(村规民约、红白理事会、道德评议会、村民议事会、禁毒禁赌会)乡村治理典型。弘扬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建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长效机制,推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形成了“千村不发案,矛盾不上交”的“西畴新现象”。大力加强法治文化宣传,将法治文化融入精神文明建设,以法治推动社会文明进步,麻栗坡县天保村“村规民约引领农村文明新风尚”入选全省深化改革优秀案例。开展法治机关、法治县(市)、法治乡(镇)和法治村(社区)等多层次多领域的法治创建活动,广南、砚山、麻栗坡3县荣获“全国法治县创建活动先进单位”称号。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建设社会治安防控体系,违法犯罪案件逐年减少,治安案件查处率、刑事案件破案率逐年提高。累计打掉黑恶势力团伙76个,扫黑除恶战果名列全省第一方阵。全州群众安全感满意度由2012年的78.14%提升到2023年的96.74 %。
执法司法公信力不断提升。完善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等司法机关之间以及机关内部的制约监督机制,推行司法责任制综合改革,让审理者裁判,让裁判者负责。实行法官检察官员额管理制度,全面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改革,从制度上避免过去以侦查为中心可能带来的冤假错案。全面落实防止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司法人员不当接触交往行为等“三个规定”,非办案人员过问案件的一律登记备案,干预司法问题得到了遏制。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纯洁政法队伍,整治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等政法领域顽瘴痼疾。探索建立与普通程序、简易程序、速裁程序等多元化诉讼体系相适应的公诉模式,实行公诉案件繁简分流,提高司法效率。全州司法办案质效明显提升,至2023年底,文山两级法院共审结认罪认罚从宽一审案件13186件,占全部审结一审刑事案件总数17698件的 74.51%,提高了新形势下司法资源的有效配置。
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创新社区治理体制机制,社区协商和村(居)务公开、民主管理和监督等制度不断完善,基层组织的引领能力和服务能力全面提升。加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建设,深入开展“社区万能章”专项治理工作,基层群众自治能力不断提升。
加快社会事业发展。深入开展加强婚姻管理引领婚育新风专项行动,年均办理婚姻登记5万余对。全州27个婚姻登记点全部实现在线实时登记和婚姻管理信息化,开展“全省通办”试点,累计办理跨区域结婚登记733对。深化殡葬改革和服务创新,厚养薄葬、节地生态、移风易俗的殡葬新风尚正在逐步形成。
织密扎牢社保安全网。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与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与企业养老保险等社保制度顺利并轨、统一,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实现省级统筹,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险制度体系基本建成。2023年末,全州参加养老、失业、工伤保险人数分别达到255.4万人、16.9万人、30.75万人,比10年前分别增长了33.44%、116.67%、93.03%,基本实现法定人群全覆盖目标。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实现“19连增”,月人均从1730元提高到3143.36元。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实现“8连增”,月人均从60元提高到128元。逐步将失业保险金标准调整提高到最低工资标准的90%,调整提高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和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11次。
养老服务更加贴心。建设完善养老服务机构,探索多元化、规范化、精准化养老服务,共建设城市公办养老机构 11个、农村敬老院68所、城乡居家养老服务中心174个(含在建),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2个、农村幸福院226个、老年活动中心(室)362个、老年大学9所、老年学校159个,老年医院(科)11所(个)、老年幸福食堂2个。80岁以上高龄老年人高龄津贴的发放实现全覆盖,逐步提高发放标准。
大力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政策。就业规模持续扩大,城镇新增就业24.17万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规模达到128万人,发放创业贷款55.66亿元扶持创业4.38万人(户)。就业质量持续提升,重点群体就业稳定,累计帮扶失业人员再就业3.68万人、困难人员就业3.28万人,帮助高校毕业生就业7.33万人,实现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丘北纺织工”荣获全国“我最关注的劳务品牌”称号。完善构建和谐劳动关系配套措施,创新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建立健全由政府、工会、企业共同参与的协商协调制度,打好根治欠薪“组合拳”,完善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机制,畅通争议处理通道,仲裁结案率保持在95%以上。
开展社会救助更加有力。开展低保专项清理整治、农村低保动态管理、脱贫攻坚精准救助“百日行动”等工作,把符合农村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条件的困难群众全部纳入救助范围,不符合条件的坚决清退。大幅提高保障各类民生保障标准,农村低保保障标准由1620元/年提高至5343元/年;城市低保保障标准由280元/月提高到700元/月;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由104元/月提高到910元/月。累计发放城乡低保金102.43亿元;发放城乡特困供养金6.16亿元;实施临时困难群众救助,发放临时救助金2.79亿元。目前,全州纳入城乡低保困难群众27.91万人,纳入特困供养1.05万人,临时救助2.25万人次,全州困难群众实现应保尽保、应养尽养、应救尽救,切实兜牢“民生之底”。
以制度机制保障和提升群众生活的幸福指数、满意指数。进一步突破特殊群众在应对天灾人祸、寻求出警救助、信访投诉等领域的困难,健全完善网上信访工作机制,严格落实来访接待处理全流程闭环管理。围绕重大灾害事故进一步建立健全应急响应处置规则,强化非煤矿山管理监督、森林防火、重要时间节点应急预防机制,推动更好营造服务保障群众生产生活安全环境,释放更多社会治理效能,呵护好特殊困难群众幸福生活的一片蓝天。
(来源:州社会体制改革专项小组)
(编辑:唐雪娇 排版:向传帅 责编:关韦伟 终审:徐昌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