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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家暴说“不”!西畴县法院发出首份人身安全保护令
发布时间:2021-07-12 17:46:51
文网讯 7月1日,西畴县人民法院发出2021年首份人身安全保护令,这也是该院在《民法典》正式实施后发出的首份人身安全保护令。
法官普法
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现实危险的家庭成员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人身安全保护令”是一种民事强制措施,即法院为了保护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子女和特定亲属的人身安全而作出的民事裁定。如违反禁令,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相关规定,视情节轻重处以罚款、拘留等强制处罚措施,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供稿:西畴县人民法院)
(编辑:侯佑琴 排版:张振飞 审核:梁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