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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关:古林箐省级自然保护区内禁种林下经济作物
发布时间:2018-06-20 10:33:39 来源:文山新闻网马关县
文网讯 6月14日,马关县人民政府发布通告,禁止在古林箐省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和缓冲区(国有林地范围)内种植经营管理林下经济作物。
自然保护区是维护国家生态安全和物种资源安全、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保障。近年来,古林箐省级自然保护区周边的部分群众在利益的驱使下非法到保护区核心区和缓冲区(国有林地范围)内大肆毁坏森林资源种植草果、砂仁、香草等林下经济作物,滥用农药污染保护区环境,导致保护区林木枯死,生态功能退化。
为确保自然保护区内生态安全和物种资源安全,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重要理念,马关县特发布通告: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到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和缓冲区(国有林地范围)内开垦、种植(包含但不限于)草果、砂仁、香草等林下经济作物,一经发现,将依法铲除,对自然保护区造成破坏的,依照法律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通告前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和缓冲区(国有林地范围)内现有的草果、砂仁、香草等林下经济作物自然放荒,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经营管理。通告后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进入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和缓冲区(国有林地范围)内种植和管理林下经济作物,造成自然保护区内植被破坏构成案件的将移交森林公安依法处理。对擅自破坏自然保护区植被种植和管理林下经济作物的行为,广大人民群众有权监督和举报,举报电话0876-7436105。
(县政府办)
(编辑:侯佑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