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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州对外公开省级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方案

发布时间:2018-11-20 16:41:26   来源:文山新闻网   

2017年9月4日至9月19日,省委、省政府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文山州开展了环境保护督察。2018年2月4日,督察组向文山州反馈了督察意见。文山州委、州政府高度重视,坚持问题导向,迅速研究制定了《文山州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了指导思想、工作目标、整改措施和组织保障,要求各县(市)、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方案》责任分工,认真抓好整改落实。目前,《方案》全文已在文山州人民政府和文山州环境保护局门户网站公布。

《方案》着眼“举一反三,改善薄弱环节、尽快补齐短板、完善长效机制”,体现以下五个特点:一是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重大决策部署;二是全面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三是积极回应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的意见和指出的问题;四是压实整改落实工作的责任;五是建立整改落实工作长效机制。

《方案》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各项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切实把整改工作作为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现实检验,作为增强“四个意识”的具体体现,作为落实新发展理念的重要措施,坚持问题导向,加强统筹谋划,全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省委、省政府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问题整改落实,扎实推进文山生态文明建设,努力争当全省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

《方案》工作目标:强化各级党委、政府及部门履行环保“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意识,进一步健全环境保护长效机制,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和环境保护各项重点工作,全面实现省委、省政府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问题清零,提升城乡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水平,从根本上扭转对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认识不够深、把握不够全面,在处理发展与保护的关系上缺乏大局观、长远观、整体观的现状。通过抓好整改落实,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责任,努力营造齐抓共管、合力共为的大环境保护工作格局。

《方案》整改措施主要有:一是强化环保教育,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自觉将绿色发展理念贯彻落实到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之中。二是强化压力传导,落实环保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创新环境保护工作思路,进一步明确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的环境保护责任,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适应绿色发展要求的党政领导干部政绩考核评价体系,加大环保考核权重,进一步细化、量化环境保护目标责任,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工作职责对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监督检查,切实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环境质量负总责、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对本行政区域内环境保护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的要求,推进部门联动,严格考核问责,真正形成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长效工作机制。三是狠抓重点工程,全面改善区域环境质量。以高度政治责任感,全面打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深入实施自然保护区保护、石山区生态修复和退耕还林、城乡绿化、地质灾害治理、历史遗留污染治理、水源地和河流保护、矿山整治和破坏山体修复、面源污染治理、城乡垃圾污水治理、文明生活方式普及等生态环境保护“十大行动”,不断推动我州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好转。四是严格环境监管,遏制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建立多部门整体联动机制,建立产业准入负面清单,严守资源消耗上限、环境质量底线、生态保护红线。严格规划及规划环评,从源头控制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实现战略前瞻性、规划严肃性、开发有序性和建设规范性。强化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动,完善公安、检察机关提前介入、指导调查制度,进一步做好生态环境违法案件行政追责、行政拘留、刑事案件办理等工作的协调衔接,加强联动执法和协作配合,合力打击环境违法犯罪。五是强化能力建设,提高环境保护监管水平。加强各级环保部门领导班子建设、人才队伍建设和环保科技人才支撑,抓好全州环境监测、监察、应急、宣教、信息化、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核与辐射监管等能力建设,重点加强环保装备、应急装备保障和基层标准化建设,努力造就善管理、懂知识、精业务的环保队伍。六是制定整改清单,建立整改验收销号制度。要求各县(市)党委、政府和州级有关部门要认真研究分析省委、省政府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建立整改清单,明确责任部门、整改时限、整改目标和整改措施,切实把问题梳理到位、把目标安排到位、把措施制定到位、把责任落实到位。对全部问题细化责任、建立台账、跟踪督办、逐项对账销号。能立即解决的立行立改,逐条落实;已完成整改的,要强化监督管理,建立长效机制,杜绝问题反弹;限期完成整改的,严格按照期限完成整改目标。

为保障整改工作顺利开展,《方案》明确了六方面组织保障措施。一是强化组织领导。由州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州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亲自抓、负总责,落实“一岗双责、党政同责”,确保各项整改工作有序推进。二是严格督导检查。由州委督查室、州政府督查室牵头组织,开展专项督查、明察暗访,并视情况采取通报、约谈、“回头看”等措施,确保整改工作全面、有序、按时推进。三是强化责任追究。对督察中发现或开展专项检查发现的问题线索,纪检监察机关要及时组织力量深入调查核实,直查快办,严肃责任追究,对典型案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坚决克服“环保问责”异化为“问责环保”现象,对整改落实消极懈怠、不主动不积极、效果不明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予以通报、诫勉、问责、纪律处分等追责处理。四是做好整改信息公开。通过省和州级主要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整改方案、整改进度、整改落实情况,以及重点环境问题整改和典型环境违法案件查处情况,积极营造环境保护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五是建立整改长效机制。要坚持问题导向,细化落实各项整改措施,既要对个性问题紧盯不放、立行立改、逐条落实,又要对共性问题深刻反思、举一反三、专项整治,改善薄弱环节、尽快补齐短板,建立长效机制,严防问题反弹。六是按时按质报送整改情况。要求各级各部门严格按照“一个问题、一套方案、一名责任人、一抓到底”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切实抓好落实。

对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归纳整理出的31个问题,实施清单制,制定了问题整改《措施清单》,逐项明确责任单位、整改目标、整改时限。明确各县(市)及各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督促落实、办结销号,确保按要求整改落实到位。

下一步,文山州将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重要讲话精神和对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坚决在思想和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高度重视督察指出的问题和不足,切实把督察整改转化为改进工作的强大动力,转化为解决问题的有效对策,转化为推动环境改善的实际成效,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坚决保护好文山的绿水青山、蓝天白云。

(州环保局)

(编辑 李正红)

(审核 资云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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