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登录文山州融媒体中心账号
砚山县法院调解一起涉建档立卡贫困户财产损害赔偿案
发布时间:2017-08-30 17:26:01 阅读 10000
近日,砚山县法院民二庭在阿猛镇平坝村成功调解了一起涉建挡立卡贫困户陈某状告陈某某财产损害赔偿案件。
陈某因家庭贫困,在精准扶贫中被列为建档立卡贫困户。2017年初,陈某自筹部分资金,对年久失修的土房进行翻建,同年7月15日,陈某某与陈某相邻的墙体倒塌,砸到了陈某已建好的墙体,导致被建的墙体倾斜、开裂。事故发生后,经当地司法所和村委会调解,未能达成赔偿协议,陈某于8月9日向砚山县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法院受理该案后,承办法官了解到陈某被损害的房屋列为安居工程,为了不影响到安居工程的建设进度,减轻贫困户诉累,承办法官带领书记员到陈某住所地实地勘查房屋墙体受损情况,主持双方进行调解,在法官向双方当事人释法析理和宣传精准扶贫的政策后,达成了调解协议:陈某某自愿支付陈某经济损失1800元,并现场兑现完毕。调解结束已至傍晚,承办法官打开手机电筒给双方照明,办理了调解的相关手续。至此,在法官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的调解下,双方握手言和,一起涉建档立卡贫困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被化解。
自开展精准扶贫以来,砚山县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切实抓好涉及精准扶贫案件审判和执行工作,为建档立卡贫困户开辟“绿色通道”,对涉建挡立卡贫困户民事案件开展快速办理“三个优先”案件机制,为其提供上门立案、电话预约立案、巡回就地审理等优质服务,并实行缓、减、免交纳诉讼费,切实维护建挡立卡贫困户合法权益。
(黎妤 沈亮)
(编辑:侯佑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