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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市依法查处一非法经营危险化学品窝点
发布时间:2017-10-10 16:28:43 来源:文山新闻网文山市
文网讯 近日,文山市安监局接到群众举报有人非法经营危险化学品,该局立即联合卧龙派出所、卧龙街道办事处等相关部门到头塘坝东过境公路边某货物仓库,依法查处了一起非法经营危险化学品案件。
经现场核查,简易池子中储存有燃料成品约20吨,该种新型醇基燃料,主要成分为甲醇,系危险化学品。据当事人张某告知,其在昆明市场购买后,通过物流等方式偷运于文山市城郊租用民房储存,销售给酒店饭店宾馆作燃料。根据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经营危险化学品必须经安监部门许可,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方可经营。张某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运输等许可手续情况下,擅自运输经营甲醇,已构成未经许可非法经营危险化学品违法行为。
查处期间,文山市安监局根据国家法律法规依法下达了《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对其非法经营危险化学品进行查封,并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经营、储存危险化学品的行为。并依法没收张某非法经营危险化学品,并转移至安全仓库。通过宣传教育,张某也充分的认识到自己的违法事实。当前文山市安监局对该起非法经营危险化学品行为给予了立案调查,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宋海 吕艳 温郡梅)
(编辑:程于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