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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州推行“一单四制”规范组织生活
发布时间:2018-07-25 17:19:40 来源:文山新闻网
文网讯 今年以来,文山州针对部分党组织开展组织生活不规范、不正常,特别是少数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主动性不强、缺乏有效监督等问题,制定《文山州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一单四制”操作规程(试行)》,进一步规范和严肃各级党组织组织生活。
发放通知单,规范事前准备。建立“两学一做”“月提示”机制,将每月组织生活主题推送至基层支部。各党支部结合自身实际,确定组织生活的时间、地点、议程和要求,形成组织生活通知单,并提前2至3天送达党员,以便党员同志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提前统筹安排工作并做好相关准备。党员在接到《通知单》后,及时填写反馈“回执”,明确参会、请假等情况,支部根据组织生活安排,可视情况安排党员“补课”,要求党员提交书面材料或进行会后通报等。
建立公示制度,主动接受监督。每月26日前,各党支部将所有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的情况,通过单位局域网或党务公开栏进行公示,并将活动开展情况上传至“云岭先锋”手机APP备查。同时,将党员参加组织生活情况纳入积分制管理,同步进行公示。通过建立公示制度,让党员主动接受群众监督,不断增强参加组织生活的行动自觉。
建立报告制度,确保下情上达。每月28日前,各党支部向上级党组织报告本月开展组织生活情况。各县(市)委组织部和州直各党(工)委每季度收集所属党组织开展组织生活情况报州委组织部汇总。州委组织部每半年向州委报告1次全州党员领导干部参加组织生活情况。通过开展逐级上报工作,让上级党组织随时掌握下级党组织活动开展情况,做到下情上达。
建立通报制度,形成有力监督。州委组织部在向州委报告的基础上,定期通报各县(市)委组织部、州直党(工)委开展组织生活情况,各县(市)委组织部、州直党(工)委根据党员组织隶属关系逐级往下通报党组织组织生活开展情况,督促整改。同时,注重抓“关键少数”,将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情况作为民主评议党员时等次评定和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督促领导干部以上率下、率先垂范。
建立纪实制度,做到“双备查”。制定组织生活“纪实台账”,要求各级党组织把通知单、公示单、情况报告、通报材料、会议记录、图片等痕迹资料统一建档备查。建立专项督查常态化机制,州委组织部把各级党组织落实组织生活制度情况纳入季度基层党建综合督查内容,并适时会同州纪委开展专项检查,确保党组织生活执行到位。
(文祖轩)
(编辑:刘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