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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9”案庭审顺利,7月2日将当庭宣判

发布时间:2019-07-01 18:49:14   阅读 12300  

文网讯 备受关注的“4·29”涉黑案件经文山州中级人民法院三天的审理,目前进入法庭辩论阶段,接近尾声,一切进展顺利。据承办法官介绍,综合案情、庭审进度、证据等各方面情况,该案具备当庭宣判条件,7月2日完成庭审后将当庭宣判。

“4·29”案件是文山州扫黑除恶首件涉黑案件,同时也是全省扫黑除恶典型案例。陈加伟等66人涉及13项罪名,检察机关指控其中18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由于案情复杂、被告人人数众多、社会影响大、关注度高,庭审从6月29日开始,将持续到7月2日,共4天时间。文山中院首次采用“1+2”远程视频开庭模式,在文山中院设立主审判庭,在马关法院、砚山法院设立分审点,利用视频连线的方式把整个庭审的活动呈现在观众面前。在文山主审点,由彭光达、龙春梅、杨宏三位法官组成合议庭,州检察院王克等8名公诉人出庭支持公诉、20名辩护律师参加庭审辩护。

庭审中,法庭围绕公诉机关指控的各项犯罪事实展开法庭调查,组织控辩双方进行举证、质证,让控辩双方就指控的犯罪事实、定罪、量刑及法律适用等问题充分发表意见。

敬请期待明天法庭的庭审和文山中院一审判决。

(记者侯佑琴  郭韦 刘梅 李霄文)

(编辑 李正红)

(审核 资云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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