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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某某、岳某某等涉恶犯罪团伙在广南县人民法院公开受审

发布时间:2019-07-03 16:23:03   阅读 34157  

文网讯  6月27日,广南县人民法院依法对蒙某某、岳某某、郑某某等11名被告人涉嫌寻衅滋事、故意伤害、敲诈勒索、故意毁坏财物、聚众斗殴一案进行了公开审理。这是自党中央部署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广南县在2019年进行公开审理的第一起涉恶犯罪案件。

公诉机关指控:2011年6月至2018年1月期间,被告人蒙某某、岳某某、郑某某等11人经常纠集在一起,多次实施故意伤害他人身体,随意殴打他人致受伤,敲诈勒索他人财物等犯罪活动达11桩,烧毁助力车,收取保护费等违法事实5桩,在广南县城及周围为非作恶,扰乱社会秩序,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形成恶势力团伙。

据悉,此案是该院2019年受理的第一件涉恶势力犯罪案件,全案有11名被告人,检察机关指控犯罪事实11桩,违法事实5桩,涉寻衅滋事、敲诈勒索、故意伤害、抢劫、诈骗等5项罪名。此案由3名法官组成合议庭,检察机关3名公诉人出庭支持公诉,4名辩护律师参加庭审辩护。在8小时的庭审中,法庭对起诉书指控的相关犯罪事实展开调查,公诉人、辩护人分别向11名被告人讯问、发问,对指控被告人犯罪事实的证据,法庭中逐一进行了举证质证,在法庭辩论阶段,控辩双方就指控的犯罪事实、定罪、量刑等问题充分发表了意见。被告人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进行了陈述与辩解,辩护人对部分犯罪事实提出异议,同时,公诉人根据辩护人的观点及被告人的辩解适时地出示证据,并有针对性地进行回应。最后,法庭还对3名被害人提起的附带民事诉讼进行了合并审理。

整个庭审程序井然有序,在充分保障控辩双方及诉讼参与人各项权利的同时,通过中国庭审公开网对案件审理进行全程直播,彰显了司法审判活动的公平、公正、公开。鉴于本案案情复杂,此案将在合议庭评议后择期进行公开宣判。

(广南县广播电视台记者 吕静 卢吉艳)

(编辑 骆丽)

(审核 资云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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