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登录文山州融媒体中心账号
文山州扫黑除恶工作实行单独列项考核
发布时间:2019-07-18 16:40:00 阅读 6193
文网讯 为进一步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持续向纵深发展,文山州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单独列项进行考核,近日出台《文山州2019年度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考核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充分发挥考核的指引、导向和推动作用,用目标考核统揽全局,以考核推动工作、检验成效,确保全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取得明显战果。
细化考核指标。《细则》以8个县(市)党委政府、73个州级部门、部分国家和省驻文单位、民主党派州委机关为考核对象,围绕政治站位、依法严惩、综合治理、深挖彻查、组织建设、组织领导、宣传发动等方面开展常规考核,对县(市)设7类23项基础考核指标,对成员单位设个性指标和3类7项共性指标。
增设激励指标和反向扣分指标。实行明显的奖惩制度,对工作成绩突出,受到省、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表彰奖励的给予加分。对工作成效差、被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及办公室通报,或被有关部门约谈、督办等,对基层任务未完成或工作成效不明显的给予扣分。以考核指标为导向,引导有关单位自加压力、鼓足干劲,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执行力得以明显提升。
注重结果运用。我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考核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三个等次,并将考核结果纳入全州绩效考核和2019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单位表彰的重要依据,对考核结果为合格以下的单位将报请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进行约谈或问责。
(李永调)
(编辑 骆丽)
(审核 资云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