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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刃出鞘!丘北是怎样打掉这4个黑恶势力团伙的
发布时间:2020-11-12 10:46:45
扫黑除恶是“国家行动”,也是“民心工程”。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丘北县公安局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要批示,紧扣专项斗争三年目标任务,坚持“有黑必扫、有恶必除、有乱必治”的工作要求,以扫黑除恶工作统领社会综合治理,以披坚执锐之志、雷霆万钧之力,持续掀起一轮又一轮强大攻势,吹响一曲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大决战的冲锋号角。
开展专项斗争以来,丘北警方以雷霆之势席卷黑恶、如浩瀚春风涤扫污浊,主动出击、联动发力,成功打掉了4个黑恶势力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团伙成员35人,破获刑事案件24起,有力维护了丘北县和谐稳定的经济社会发展环境,初显扫除黑恶成效。

借故生非 强拿硬要
——以李某为首的恶势力犯罪团伙案
2019年3月15日,丘北警方在侦办一起聚众斗殴案件中发现,嫌疑人李某等人经常纠集在一起,采用威胁、恐吓、显露纹身等手段,长期在丘北县城区的烧烤店、酒店等场所强行消费拒不支付费用,还在丘北城区多次实施寻衅滋事、聚众斗殴等违法犯罪行为。
经调查核实,自2017年1月以来,以李某为首初步形成恶势力犯罪团伙,以周某卫、周某、代某昌、杨某江、王某刚为骨干,以张某成、罗某强、雷某、何某、郑某龙等人为积极参与者,该团伙通过显露纹身、语言威胁等软暴力手段长期在丘北城区吃霸王餐、强拿硬要,再通过在烧烤店、酒店等场所多次借故生非、逞强斗狠实施寻衅滋事、聚众斗殴等方式提高非法影响,让被害人产生“这些人是混社会的,不能惹”的认知,造成心理恐惧,从而使被害人不敢拒绝该团伙的消费、不敢催债,并且害怕遭受报复而不敢报警。在警方侦办的过程中,为逃避处罚,犯罪嫌疑人李某、周某卫、杨某江还偷渡至越南老街省。该团伙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秩序,社会影响恶劣,构成恶势力犯罪。
丘北县公安局在搜集获取该犯罪团伙作案证据确凿后,将该犯罪团伙14人逐一抓获,破获刑事案件11起,扣押现金40000元人民币。该案于2019年6月11日移送丘北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于2020年4月30日由县人民法院进行庭审并作出一审判决,根据犯罪嫌疑人犯罪情节及社会危害性,分别判处该恶势力团伙涉案人员八年、六年零八个月、六年、五年零四个月、三年零八个月、一年零六个月、九个月等不同刑期的处罚,并根据其罪行分别判处不同数额的罚金。2020年7月15日,中级人民法院维持对恶势力犯罪团伙的定性及各被告人判处的刑罚。

故意伤害 寻衅滋事
——以袁某刚为首的恶势力犯罪团伙案
随着扫黑除恶的号角吹响,一群长期相互纠集在一起,以暴力、威胁等其他手段多次在丘北县锦屏镇、树皮乡等地实施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活动的团伙进入了专项斗争的视野。丘北警方通过大量走访调查,以犯罪嫌疑人袁某刚为首的11人恶势力犯罪团伙逐渐浮出水面。
2014年10月24日,该团伙成员以被害人曾经跟自己家里有矛盾为由,纠集团伙其他成员对被害人进行殴打;2015年8月30日,该团伙成员以他人欠债为由,纠集团伙内其他成员强行将欠债人拖走并实施殴打;2015年12月,该团伙成员胡某祥在被害人家中打麻将并向被害人借钱未果后,邀约团伙成员到被害人家中进行打砸、毁坏财物;2016年8月23日,该团伙成员因与汽车销售店内一名员工发生口角将其砍伤;2016年3月14日,该团伙成员在行车过程中与一拖拉机刮擦发生争执,便纠集团伙其他成员将拖拉机驾驶员砍伤;2017年10月20日,该团伙成员因在KTV唱歌时与他人发生争执,随后在KTV门口将他人刺伤;2019年2月,该团伙成员介绍未成年人卖淫并从中获利。
经调查核实,犯罪嫌疑人袁某刚、谭某健、胡某祥、何某斌、李某、张某文、周某安、殷某绕等人长期相互纠结,以暴力、威胁等其他手段多次实施故意伤害、寻衅滋事、非法拘禁、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等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歹,欺压百姓,扰乱经济、社会秩序,造成了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形成恶势力犯罪团伙。丘北警方在掌握其犯罪证据后开展收网行动,先后抓获该团伙涉案人员11人,破获刑事案件7起,于2019年8月8日移送丘北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于2020年5月22日由县人民法院进行庭审并作出一审判决,根据犯罪嫌疑人犯罪情节及社会危害性,分别判处该恶势力团伙涉案人员十六年零六个月、十年、七年、六年零六个月、六年、三年零八个月、两年零三个月等不同刑期的处罚,并根据其罪行分别判处不同数额的罚金。2020年8月14日,中级人民法院维持对恶势力犯罪团伙的定性及各被告人判处的刑罚。

非法放贷 暴力讨债
——以钱某忠为首的恶势力犯罪团伙案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丘北警方加大线索梳理,深挖扩线力度。丘北警方在侦办一起寻衅滋事案件中,发现嫌疑人张某福等人多次在丘北县辖区寻衅滋事。经审查发现:以钱某忠为首,殷某江、张某福为主要骨干成员,王某、王某明为积极参与者的恶势力团伙长期采用暴力讨债、语言威胁、恐吓、滋扰等方式获取非法利益,严重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2014年6月以来,犯罪嫌疑人钱某忠、殷某江以成立合作社的名义先后向多人非法高利放贷,在出现借款人未能按期支付利息时,两人便采取电话辱骂、到家中或单位拦截、滋扰、恐吓等方式追讨债务。2016年开始,先后有借款人不能按时偿还本金及高额利息时,两人以追讨债务进行提成作为报酬,雇佣犯罪嫌疑人张某福帮忙讨债,后张某福邀约犯罪嫌疑人王某、王某明一起参与讨债。在追讨欠债过程中,三人多次采取拦截、恐吓、殴打、逼迫、滋扰等手段非法讨债,严重影响欠款人受害人的生活,致使受害人产生畏惧心理,为躲避追讨欠款,不敢到单位上班,多次长时间请假,导致单位工作无法正常安排。
丘北警方结合群众举报及前期线索摸排和信息研判,搜集获取该恶势力犯罪团伙作案证据,逐一揭露其罪恶行径。成功抓获该团伙犯罪嫌疑人5人,依法执行批捕5人,破获案件2起。于2019年8月6日移送丘北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于2020年5月11由县人民法院进行庭审并作出一审判决,根据犯罪嫌疑人犯罪情节及社会危害性,分别判处犯罪嫌疑人钱某忠有期徒刑五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判处犯罪嫌疑人殷某江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其余涉案人员相继判处四年、三年零六个月等不同刑期的处罚。2020年7月14日,中级人民法院维持对恶势力犯罪团伙的定性及各被告人判处的刑罚。

暴力讨债 非法拘禁
——以雷某业为首的恶势力犯罪团伙案
2017年11月27日,丘北警方接到一起非法拘禁的举报,经过审查,发现该案件并不简单,于11月29日立案侦查,根据这一线索调查发现:自2017年3月至2017年11月,犯罪嫌疑人雷某业纠集余某文、何某书、雷某等人利用自己开设的寄售行谋取暴利,以收取高额利息为目的,非法高利放贷。出现借款人不能按时按金额归还利息时,雷某业就亲自带领或授意余某文、何某书、雷某等人通过上门、到借款人单位对借款人采取滋扰、恐吓、殴打等手段进行软、硬暴力讨债,或指使余某文、何某书、雷某等人将借款人强行带至自己开设的寄售行内采取威胁、非法拘禁等方式逼迫借款人还款或重新签订更大额度的借款合同。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秩序,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形成恶势力犯罪团伙。
经丘北警方传唤,雷某业等人主动到案,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抓获涉案团伙成员5人,逮捕4人,破获刑事案件4起。该案于2019年8月2日由丘北县人民法院进行庭审并作出判决,对该恶势力犯罪团伙成员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至四年六个月不等刑期。
黑恶不扫,社会难稳;黑恶不除,民心难安!丘北县公安局以雷霆之势,向黑恶势力发起强大攻势,正义之剑频频出鞘,发出震慑人心的耀眼光芒。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已经对全县社会治安秩序的持续好转、对全县治安稳定和社会安定良好局面的持续巩固、对全县广大人民群众社会安全感的持续提升,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下一步,丘北县公安局将进一步强化使命担当,在思想认识上再深化、在政治站位上再提高,克服松懈厌战情绪和盲目乐观思想,保持决心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收官攻坚战。
(来源:丘北警方)
(编辑:曾炜 排版:张振飞 审核:资云波)